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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出门啊。
低头又看到他身上的伤痕的时候,她的情绪又开始不稳起来,她恨恨的道:
“混蛋,你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是给自己做纪念吗?什么时候让我看到了,心里都得堵一阵儿吗?”
第一次,沈默感到了无奈,他再厉害的队长,在栗夏的面前,那都成了笨蛋。
“过一两年,这些痕迹就都没有了,好不好。”
“不好,那个死女人,别让我找到她,找到她,我非剥了她的皮不可,上次还真是太心软了。”她就知道,对敌人就是不能仁慈,对敌人仁慈了,那就是对自己残忍,看到了吧,自己心疼的跟什么似人,别人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你不许再受一点伤了,听到没有。”
“好,别气了。”沈默看着她的肚子,还一动一动的,有点心惊。
看到他终于来了,栗夏的心总算放了下来,这个男人总会在不经意间让她的心软成一片。她知道沈默的身上有很多的缺点,可是,她就是爱这个人。伸出手,她摸着他身上的疤痕,突然她头吻了上去。
沈默浑身一震,站直了不敢动了。
“夏夏。”他哑着嗓子低语。
栗夏知道,一个人不好的记忆会很难忘,所以,她要覆盖那些旧的记忆,她要给他留下一个好的记忆,让那些不好的东西通通都滚蛋。
沈默咬牙忍着,他的身体在起着变化。
“别闹,夏夏。”
“我没有闹。”栗夏认真的道。她一直靠在他的身上,又怎么会不短简他身体上的变化。
“夏夏。”
“你不知道,在心理学上,有一个方法,那就是让一个更深刻的记忆出现,才会让你不再去那另一个记忆,沈默,下次你再看到身上痕迹的时候,你只能记住我,记住我的唇的温度,记住我在你身上留下的感觉。”她曾经在一本书看过这样的事例,所以,她想试试看。
沈默听着她的言论,身体上的有的感官都在叫嚣着,那种滋味并不好受,可他却觉得很好,他果真记住这种感觉了,这种要疯的感觉。
在饭厅吃饭的厉珩,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表,他笑了笑。
栗母一直忍着没有去找栗夏,听到厉珩说沈默来了的时候,她的心情还挺复杂的。她家栗夏这段时间过得怎么样,她心里很清楚。这丫头是挺在乎沈默的,她就怕孩子心眼太实。
“栗婶,你别担心,栗夏知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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