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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有这样的嗜好就把拍摄不到的事实的真实情况用文字记录下来的随笔。
所以说文字不会退出历史舞台的,除非文字逐渐被什么新的形式取代了,用文字表达的东西也就消逝了。
第 79 章
七十九、新潮的市民生活只为狗的忠诚
人牵着狗,一会儿狗又拉人走。把狗当成了宠物,当成了可以倾吐心思通人性的宝贝,狗是忠诚的动物,不会对主人狂吠乱叫。
不过,我有时听人说:这人连狗都不如。这是老人指责不孝顺的儿女。狗对主人尚怀有感激之情,何况是一些有思想的人却不能做到,不会像狗一样的一根筋的报恩。
小时候我想养一条狗,渴望狗对我忠诚,为什么会这样想呢,也许这是人性的缘故吧,人喜欢忠诚老实的伙伴陪伴这样让人放心,然而现实的生活中这种理念逐渐地被淘汰掉了,老实巴交的人等同于傻子,可以任人伤害发泄私欲的对象。
老实巴交的人是傻子吗?总比狗要强百倍吧,虽然不会创新,不会耍嘴皮子,不会做让人看不懂的事情,却也会实实在在地做事情,别人教给的事,或者说上司交给的任务会不折不扣地完成,没有一点的私心杂念。把上司交给的任务当成首要的任务,抛弃一切用命来做。
老实巴交的人就是这样的,所以老实巴交的人也喜欢狗的性格,狗一样的忠诚。
然而我小的时候却没有这样的经济条件和这种能力去实现这样的愿望。因为我自己还没有个人的生活空间,怎么可以养一条狗呢?喜欢狗,却也害怕狗这种牲畜,为什么呢,说不上来,也许受到过狗的伤害吧,因为狗不会绕圈子,不会去巴结什么,只知道看护主人家的一切,只对主人忠心耿耿。
这一点是得到了证明的,所以才喜欢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一点已经记忆不起来了,怎么说呢,也许早已忘记了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狗的,那个时候也许很小,也许已经长大成人啦。对于我的记忆中的事物,往往过后就会忘记的,但是偶然也会想起来的,一直没有实现这样的机会,一直没有机会养一条狗。后有了机会,弄得来一条小狗,矮胖的样子,十分的可爱,摇动着小尾巴在我的面前摆来摆去的,让人心里怪模怪样的挺有意思。觉得样子不禁好看,也怪逗乐的,所以想养大这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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