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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宛朝番外

  遇见晋楚卿那年,宛朝十六岁。十六岁的宛朝第一次单独下山执行任务,任务内容是杀死逃亡中的女匪白灯。

  排风庭每一位晋入大徒弟行列的弟子都要执行一个为期一年的任务,以便在江湖打出名号。

  白灯是傍右山匪徒的头目,从小生活在混乱复杂的环境中。

  白灯的父亲白年和母亲邱红都是土匪,作为匪徒的前任头目,二人各有十几个宠妾。

  白灯十四岁时曾被白年和邱红作为玩物打赏给舅舅邱阚。在进帐后,白灯戳瞎邱阚的双目,以腰斩的方式杀了他。白灯的凶狠果决引起了白年跟邱红的注意,二人颇为欣赏。随便找了个理由,白年把邱阚的势力瓜分给座下,了结了此事。

  白灯从小厌恶婚姻爱情,十五岁时手刃了大力栽培她的白年跟邱红。

  白年邱红死后,白灯把白年跟邱红的宠妾骗到一个屋里,放火将其活活烧死,又将兄弟姐妹通通坑杀。

  盗无盗义,匪无匪节,人无人情。

  白灯当上匪首以后,大肆抢掠杀人纵火,她对部下不吝赏赐,对敌人残酷歹毒。当地的官府与其勾结,白寨在白灯的领导下发展壮大,百姓民不聊生,一时间再无人敢独过傍右山。匪徒有良心未泯者,与不堪重负的百姓联合起来奋起斗争,渐渐形成了一支庞大的反抗队伍。白灯察觉事态已经发展到她也不能控制后逃之夭夭。

  这时白灯二十六岁。

  ——

  十六岁的宛朝还很稚嫩,许多事情都不懂,很多行程安排的都不对。

  因为没算好时间,经过西流山时天色已晚,宛朝便在西流客栈住下了。宛朝家在北方,吃不惯南方的清淡,动筷子夹了口白饭,有些想家。

  正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有少年从门口冲撞进来。那少年伤势严重,离很远都能闻到血腥味。宛朝开始是没打算管的,这少年什么人都不清楚,就莽撞救助,难保不会引火烧身。

  “……住店。”也是北方人。

  少年拿出一张银票,声音冷静。

  “这个……”店家看着那张有血印子的银票不敢接,“不知公子、公子有没有能证明身份的信物。最近镇上乱得紧,住店是要有凭证的。”

  说谎。宛朝第一次喝酒,辛辣感刺激着味蕾。

  “或、或者有人证明也可以,证明人有信物的话,也可以。”

  少年身体摇摇欲坠,沉默地看着店家。

  如果没人帮他,明年的今日是不是就是他的忌日?

  “这是我排风庭的信物,不知可否证明?”宛朝还是没能做到无动于衷。

  如果救错人的话,按少年现在这种状况,她应该也不会落了下风。

  少年转过头,宛朝看不清少年的布满血迹的脸,只看得到他冷酷的眼睛。

  “……你们认识?”店家问。

  “……”

  宛朝点了点头。

  “她叫什么名字?”这话本是问少年的,可少年先昏了过去,宛朝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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