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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大腹便便,市侩精明的油腻老男人的样子。
乍一见到这个颇有几分英俊的瘦削少年,心里倒有些奇怪的感觉。
原来,每一个油腻中年都曾经有着少年时英气勃发的样子。
原来,姐姐和姐夫在这时候就互相认识了啊。
这样的话,他们俩人倒也算得上青梅竹马了。
只不过现在她顶替了姐姐的身体活着,她接受了林子矜的父母和姐姐,是不是也要接受这个少年?
林子矜想着这些事,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如何面对这个前世的姐夫。
她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少年穿着黑蓝色的破旧棉袄,袖口和前襟部位磨得变了颜色,黑色的臃肿的棉裤,黑色的条绒棉鞋,鞋头大脚趾的部位打着两块对称的补丁。
他没戴手套,两只手互相拢在袖筒里,眼巴巴地看着她问道:“林子矜,你怎么在这里,你要去哪儿?”。
林子矜犹豫一下回答:“我回家。”
“嗯,你家是在红房子粮站后边吧?我要去邮电所寄信,正好顺路,咱们一起走吧。”说着话郝南仁便自顾自地走在前面。
红房子是矿务局所在地,大商店,俱乐部和一些行政单位都在那边,白房子这边除了有个粮站什么都没有,自然也没有邮电所。
林子矜无语,一边庆幸着不用找人问路了,一边又暗想着,这个人是她前世的姐夫,如果命运按照前世的轨迹行走,那么他也将是她这辈子的丈夫。
想到这儿,林子矜说不出有什么感觉。
郝南仁双手拢在袖筒里,缩着肩膀,甩着两条大肥棉裤腿,像是有人追赶似的快步走着。
他时不时地回头看一眼,似乎在看她有没有跟上来似的。
这样的情形很是奇怪,少男少女之间隔着两米多的距离,默不作声地走着,谁都不说话。
林子矜大病初愈,又在小食店累了一上午,其实是有点跟不上郝南仁的步子。
走这么快干啥啊?
林子矜快走几步,心里有些恼怒地想,这位姐夫就一点都没考虑到女士的体力和速度吗?
正想着,就见郝南仁回头看了看,停下了。
林子矜拖着沉重的腿慢悠悠地走过去,就听到郝南仁问道:“今天下午学校有元旦茶话会,你去不去?嗯,那个,你的病好了吧?”
“元旦联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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