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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也没有哪几个的婚姻能配得上幸福两个字。
蔡芸的婚姻,才是我眼里这个朝代女人婚姻的正常情况。
方氏是要选择了要里子的人,不在乎沈世文是不是没了原配,果然以人品为先,夫妻也是琴瑟和鸣。
第166章 (捉虫)
沈清月的嫡母蔡巧答应将其记在名下,一则因为怜惜幼子无辜,二则是因为娘家施压。
当年蔡巧的庶出弟弟蔡超圣游学金陵,因为贪酒好色,酒后轻薄了良家女子,又错手打死了该女子的丈夫,被告去了官府。
蔡家老太爷连忙找人压下此事,只是人脉不够,最后只得走沈家的路子求了南直隶的致仕的官员,随后蔡家花大笔的钱,才没让事情爆发出来。
而代价就是,蔡巧对娘家和夫家给的委屈,只字不提。
这些事旁人不知道,蔡芸作为蔡家人,听母亲许氏在书信说一一倾诉过,早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她远在安庆,鞭长莫及,又与蔡巧同病相怜,唯有望着同一个月亮流泪而已。
当年之事,盖如是。
沈清月听罢沉默片刻才问蔡芸:“死了丈夫的女子,后来如何姨母可知道?”
蔡芸摇头,道:“这老夫人没跟我提过。但女子死了丈夫,要么没孩子二嫁,要么就只能寄人篱下。”
再不就只能一死了之。
沈清月若有所思,随后叫丫鬟打了水过来给蔡芸洗脸。
蔡芸洗过脸,坐在镜子前涂了沈清月平日里用的香膏,因心情好,精神气色也好了不少,倒看着年轻了几分。
沈清月挽着蔡芸去罗汉床上坐。
蔡芸倒了一下午的苦水,心里的难受全部说了出来,剩下的便是甜蜜的回忆,她跟沈清月说起了四个孩子的事。
她说她的两个女儿都很孝顺,嫁得也很好,虽然夫家不算富有,但丈夫都很体贴人,大女儿婆婆早逝,自己早早当家,二女儿婆母性格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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