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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听他说话的时候,那是特别的认真。
一脸特别认真聆听的样子,嘴上她还时不时的问上几句话,当即就勾起了王虎想要继续跟她谈话的兴头。
“夫君,听你这么说,你以前是读过书了的?是吗?”
“媳妇儿,原来你还不知道这个事啊!……我当年确确实实是读过书了的,虽然没有正式拜门,也就是到私塾门前听了两年的课。但是我也偷偷学了上百个字。为此,那个夫子还特别表扬了我,还专门给我取了一个名字。说我应该叫王树……”
王虎一边死死地,嚼着嘴里的包子,一边絮絮叨叨的跟坐在自己身边的李萃华说着这些话。
“原来你还识字啊?真是了不起呢!”
李萃华按照古代的一般人的思维,去想了这个事儿。
古代的读书人有时候自我骄矜,那是因为他们有自我骄矜的本钱。
在古代,尤其是底层的人,想要读书,付出的努力可比一般人的大。
束脩这个钱其实仅仅是一张入门券。后头的那些花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巨头。
什么买书的钱,笔墨纸砚的钱,赶考费,与同乡结交的费,走礼的钱……
大大小小,加起来不下于三十多种。
可以说,对读书人来说,没钱那是寸步难行。
一辈子进阶难啊!
第七十章 神经粗大条
“我虽然识得几百个字,但是我自认为自己跟三弟不一样,因为我算不上什么读书人!毕竟这么些年,从来没有过一天,是正儿八经的坐在学堂里的……”
虽然王虎话是这样说,但是李萃华对他还是挺佩服的。
她这会儿脑子里突然串起了一句话,那就是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
一个从来就没有正式进过学堂的人,也就躲在外头旁听,去学习去写字,而且还坚持了几年。
足以说明这个人有大毅力。
对于有大毅力的人,李萃华从来都是心生佩服的。
毕竟古代的老祖宗们都通过长期的经验总结,告诉了她几个看似浅显,实则深刻的道理。
那就是水滴石穿。
铁杵磨成针。
这些东西都需要坚持。只有坚持了,量变才能引起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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