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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长辈的眼光,受同龄人喜爱,在他身上似乎骄傲与谦虚并不矛盾,两者融合为一种不卑不亢,使他永远优秀,永远昂首挺胸。

  那时的他也有着许多的朋友。

  一部分是各世家的公子,毕竟榆城就那么大点,各行各业的佼佼者更是少之又少,他们之间有一个很微妙的交际圈子,即便彼此并不熟悉,可家世摆在那,就算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往后也会相处的越来越好。

  而这个圈子,有些人就算挤破了头也是进不去的,这就是所谓的由门当户对促成的交情。

  只因你是谁家的孩子,什么集团的少爷,什么将军的孙子……至于个人素质如之何,相比之下似乎并不是十分重要。

  另一些就是靠他挥洒金钱所收获来的了。

  那时的程思慕什么什么都好,任天底下所有美好的形容词冠在他头顶上,都是不过分的,可唯独不把钱当回事这一点很招恨。

  大抵是生长环境的关系,他从未体会过“缺钱”和“贫穷”是种什么概念,金钱于他而言不过是源源不断送到自己手里来的纸片,再或者是银行账户上的一组数字。

  他不知道赚钱的辛苦,也不知道花钱的意义。

  就本着父亲拒绝黄赌毒的教育,其余没有什么事是他没干过的。

  买游艇,买飞机,买小岛……爱看足球就买球队,爱玩游戏就买俱乐部。

  更甚者为着自己做梦时梦到的一种食物,半夜爬起来坐上专机,跨越半个地球也要立刻吃到。

  这样看来,买豪车什么的对他来说,根本就是茶余饭后解闷儿的小儿科了。

  古往今来挥金如土的人最不缺朋友,现在也是如此。

  在这个时代想找人借钱,几乎不太可能,可想找人一起花钱,都不用找,自然有人寻着味道而来,随即围在身边赶都赶不走。

  十八岁的程思慕就是那迷人香气的源头。

  成人礼那天,由于国内已经漫天飘雪,冻得伸不出手来,所以程父依旧为他在国外租了小岛,让他邀请朋友一起庆祝、狂欢。

  后来看他实在喜欢,索性把整个岛都买下来送他,另外还有全球限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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