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20(1 / 2)

加入书签

复的洗,长此以往肯定会有地方脱了颜色,中间变成块渐变白。

  后来条件好了,人们又以新为骄傲,不管什么衣服,只要有能力,穿新不穿旧。

  再后来,也就是现在,新衣服都开始故意做成破旧的款式,例如……露肩装,露脐装,补丁裤,拼接纹衬衫,当然,还有顾承允鄙夷的破洞牛仔。

  记得有次,她穿了件小露香肩的白底细蓝条长衬衫,下身是修身的黑色铅笔裤,裤子的前侧从大腿到膝盖,从膝盖到小腿,都均匀的被割开整齐的横条小口,她特别喜欢这条裤子,有型又显瘦,外面再套上件牛仔外套,背后带白色渐变的样式,臂侧挑开带毛茬的口子,身上有大口袋。

  顾承允冷漠.jpg的看着她站在穿衣镜前带上棒球帽,蹬上马丁靴,往领口处别上墨镜,摆出酷酷的脸,一副混社会的样子,他幽幽的从她后面冒出句:“要饭去啊?”

  她从镜子里看到倒影出来的死亡凝视,回过头对他无声的甩了甩手。

  顾承允拿起茶杯,从头到尾的看她一遍,然后很是中肯的给出自己的点评:“在我们那个年代,像你这样,不是捡破烂的就是要饭的,要不然就是在哪个胡同被流氓拦路抢劫,然后暴打一顿的。”

  “哦对了,这裤子你不怕到老风湿骨病腰腿疼痛呢,你就继续穿,怕到那时候科学也很发达了,截个肢什么的不会轻易死人的,再给你安双假腿,不耽误你穿这种裤子,露出你假肢的机械美。”

  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许多年,虽然说没出现过把露肩膀衣服给缝死的情况,但顾承允总归是不待见那类衣服的。

  可现在不知道怎么着,时过境迁,他的那件浅色牛仔被顾清栀倒腾来倒腾去的剪,竟也没敢吐一句怨言。

  活让她给撕成“真·捡破烂”的款式,而顾承允只是黑着脸淡定的顶着自家闺女给吹的摩登造型,穿着牛仔夹克,问宁小奥:“说实话我不会吃人,这样真的,好看吗?”后三个字几乎是咬着牙说出来的。

  “好……”宁小奥目不转睛的盯着顾承允的头发,满脸入迷的表情支支吾吾:“好看……吧。”给予了扑朔迷离的回答。

  于是,一咬牙,他索性就鼓起勇气,穿着这一身时髦过头的装束上了街。

  其实倒也不会觉得特别奇怪,就是有点太显年轻了,发型是当下熟男最热的二八分,身上再套件小牛仔外套,比例占重的长腿,岂是四十多岁该有的样子,说是三十中旬的型男大叔都有人相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