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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领竖起来挡风,一边不耐烦地安慰自己的同伴。

  “这什么鬼天气啊,都五月份了,晚上还这么阴,早知道我就该把冬天的棉袄带过来了。”

  高胖男人吐槽了一句,似乎是认可对方的这番话,穿着皮夹克的瘦小男人也不禁缩起了脖子,将手揣到了皮夹克的口袋中。

  这个瘦小的夹克男外号小三毛,因为他发量稀疏,所以才有了这么一个外号,至于那个高胖的男人外号壮子,这俩人并不算特别熟,是通过狐朋狗友的饭局认识的。

  今天他们之所以会一块出现在公墓,纯粹只是因为喝酒的时候,从喝醉的朋友口中听来的一条发财之道,那就是盗/墓。

  当然,他们口中的盗/墓远没有摸金校尉来的高级,这些没有正经职业,光想着用歪门邪道发财的混子口中的盗墓,就是去公墓里偷盗死者的陪葬品。

  几十年前起就没有土葬的说法了,可陪葬的风俗却一直流传了下来,很多人都习惯在骨灰盒边上放一些死者生前的爱物,比如衣服鞋袜,比如手机手表之类的物品,一些有钱的人家,甚至会将死者生前佩戴的金银饰品放入骨灰盒中。

  而这些人,就是靠偷窃陪葬品维生的。

  小三毛和壮子也是从朋友口中听到的这条发财之道,眼瞅着他们那朋友都靠这本事开上了小摩托,两个贫困潦倒的混子,不由有些心动了,然后俩人一拍即合,准备从临山公墓这个出了名的有钱人的公墓下手。

  本来他们和那个朋友说好了,让他带着他们先搞上几票,让他们也能适应一下这份工作,可从半个月前,他们那个朋友就彻底人间蒸发了,打他电话,去他家找他都见不到他这个人,俩人怀疑是对方不想将这门挣钱的手艺教给他俩,于是他们干脆自力更生。

  不就是偷死人的东西吗,难道那个死人还能够报警抓他们?

  酒壮怂人胆,在出发之前,俩人一人干了两瓶小白干,这会儿借着酒劲,也没那么害怕了。

  “对了,这公墓不是有一个瘸腿老头守着吗,对方会不会发现咱们啊?”

  小三毛紧跟着壮子,看着那乌压压一片的墓碑,心里还是忍不住发毛。

  “怕什么,他一个瘸腿老头,还敢动咱们不成,再说了,现在都几点了,就临山现在这鬼天气,恐怕那老头早就钻进了自己的被窝里睡着了。”

  壮子瞪了小三毛一眼,嫌弃对方的胆子不够大,做事拖泥带水的不利落,这次要是真的能够找到宝贝,下次就不带这拖油瓶来了,省的到时候找到好东西还得分给他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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