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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孟朝怀中将宁宁抱起,然后放入睡袋中,拍着她的小身板,轻松将对方哄入睡,一系列动作相当熟练,与白天同虫族对战时候的样子判若两人。

  看金戈将睡袋合拢孟朝这才惊奇的问:“你竟然会带小孩?”

  “以前带过。”金戈眼中露出一抹怀念,嘴角也挂起一抹温柔:“虽然也是个小子,不过他比较娇气。”

  “娇气?”孟朝很难想象金戈带出来的孩子会娇气。

  “嗯,眼神还不好。”

  “眼神不好?”孟朝更纳闷儿,这什么意思?原谅孟朝,星际中没有近视眼这个疾病,除非一些喜欢古物的人,否则绝大多数人不知道眼镜这个东西。

  金戈点点头,嫌弃的说:“他能把男人错认成女人,还跑去送花送礼物。”想到上官锦城初见台上程砚笙的那副傻样,金戈真是满满的嫌弃。

  孟朝实在无法想象,男人和女人骨骼等等都不同,怎么可能错认?而且男人有喉结,女人没有,女人扮男人还可以伪装喉结,可是男人怎么扮女人?喉结要怎么去掉?想到脑子打结,孟朝依旧没想通,最后他实在憋不住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男人有喉结,女人没有,不是一眼就能看明白吗?”

  金戈看了一眼孟朝,后背靠在墙上,伸直腿之后将右脚搭在左脚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后这才说:“我们那里有一种娱乐项目,就是看戏,就和现在的舞台剧,现场剧差不多,戏服都很厚重,当初那个男人演的是女人。”

  孟朝恍然大悟:“遮住了喉结。”

  金戈再次吐槽:“就算没遮住,他也分不出来,看到那张脸,他就什么都不记得了,真不想说他是我带大的。”

  孟朝没吭声,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金戈一眼。

  “喂。”金戈轻踹了孟朝一脚:“你这什么眼神?什么意思?”

  孟朝抿唇不说话,金戈冷哼一声,瑟兮非常不怕死的说:“主人,你买我们的时候不也是挑好看的么?”

  “这倒是。”金戈振振有词:“我喜欢好看的人,可我没耽误正事,所以我没错,他可是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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