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67(1 / 2)

加入书签

  宋鑫夜明明非常明确的告诉过孟思琪,不要喜欢他,而且要找个好人再嫁。可偏偏孟思琪是个死心眼儿的人,上次那顿饭宋鑫夜没叫她请客,她就琢磨着,这份钱一定要花在他的身上。于是才买了那束玫瑰花,她不能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又胆怯于当面给他,只好拜托了宋惜凝。

  可谁知道那束花没让自己给宋鑫夜留下什么好印象,还给宋惜凝惹上了一身的麻烦。

  宋鑫夜跑到楼下,追上了还没来得及走远的宋惜凝,用一脸欠扁的模样笑着说道:“谢谢你送给我的玫瑰花,实在是太漂亮了!”他的话听起来有些古怪,大概是打定了主意,想要混淆视听。

  宋惜凝左顾右盼,瞄了瞄大厅里各自神色匆忙的人群,皱着眉瞪了宋鑫夜一眼,“这里这么多人,你觉得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有意思吗?”

  “我觉得挺有意思。”宋鑫夜点头,接着开始了一本正经的开玩笑,“一般的女人,见到我都是直接献身,我还是头一次被女人送花,而且还是我喜欢的女人,这感觉真的~很好。”

  宋鑫夜说话时,眼中似是有短暂的光芒闪过,那光芒大概印证了他的真实想法,他更希望那束花是宋惜凝送的。

  即便宋鑫夜的心愿如此,宋惜凝也没有时间和耐性陪着他打哈哈,瞪大了眼睛,一个字一个字的对他强调,“那束花不是我送的!”

  宋鑫夜无奈的摇了摇头,抬手将宋惜凝的身体往门外一推,笑着驱赶道:“你快回家吧,女人太较真的话,就不可爱了。”

  的确,现在的宋惜凝在宋鑫夜的眼睛里,已经没有那么可爱了,总是坦白的承认她对他不来电,这样不可爱;总是认真地宣告宋森夜就是她的一切,这样更不可爱。

  可就算她已经变得这么不可爱了,宋鑫夜依旧还是爱着她,似乎是因为她开启了那份藏于他内心深处对爱情的渴望与冲动,所以越是得不到,就越是要去爱。

  赶走了宋惜凝,宋鑫夜晚上在酒店陪着罗威宁一起吃了一顿晚饭。

  果不其然,这只老狐狸没安什么好心,饭局刚一开始就掀了底牌,不仅十分高调地宣称自己无条件支持宋鑫夜夺回伯纳,甚至还千里迢迢从日本请回来了阿忠,过去那些年金逸美做过的见不得人的事,估计再也不会有人比他们两个更知情了。

  阿忠虽然应罗威宁的约回了国,却并不打算合作,倒不如说他是要来破坏这场合作的。就连回国的事情,他都没有提前通知宋鑫夜,而是等到一切事情处理完备,他们才见面。宋鑫夜也是直到眼下的这个晚上才知道,原来阿忠回国后去见了几个伯纳的小股东,用在日本做生意的钱,以宋鑫夜的名义买下了伯纳百分之十八的股份。

  “森夜少爷人缘不错,能买的我都买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