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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死了,就让他死了吧,反正他不是已经为了逃离自己死过一回吗?金逸美为什么又要冒着引狼入室的危险,让宋鑫夜回来给宋宇伯输血呢?那是因为她爱宋宇伯的那颗心是真的,二十八年从来都没有变过,即便她从来都不曾真正的得到过那个男人。
直到现在的这一刻,金逸美依旧清晰的记得,在二十八年前那个晚霞红遍的傍晚,是她第一次遇见宋宇伯的日子,宋老夫人带着他到自己的家里来赴宴,赴宴的目的,其实就是叫两个年轻人相亲。
那时的金家在地位上虽不如宋家,可也算得上是名门望族,与宋家大抵门当户对。在那天的晚宴上,宋宇伯说过的话并不多,都是回答一些金家父母的询问,从不自己主动说起什么。宋宇伯天生眉清骨俊,又有些沉默寡言,那样的他一眼就被金逸美看中了,可他却对相貌姣好的金逸美没有表现出什么兴趣,只是在两个人独处的短暂时间里赞美了一句:“金逸美,你这个名字真好听。”
因为这句几乎是没有走心的赞美,金逸美更加爱慕宋宇伯了。
那一年的宋宇伯三十岁,在那个姑娘成年就要嫁人的年代里,已经是让母亲超级头疼的大龄剩男,他不是情感无能,也不是不讨女孩子的喜欢,只是他心里一直苦苦的爱着一个曾经在伯纳工作过,最后又不辞而别的女人,那个女人占满了他心里全部的位置,又哪里能再装得下其他女人呢?
可一转眼,五年的时间过去了,宋宇伯苦苦等候的女人始终没有回来,迫于母亲的压力,他也想要退一步海阔天空,等不到自己爱的人,那就顺应母亲的心意早早结婚算了。赶巧金逸美又是一个长相不错,而且因为眼光太高挑来挑去,最终错失了花季的二十七岁的姑娘,想来对他年纪大些也没有什么好挑剔的。
就是抱着那种将就的心态,宋宇伯开始思考着该给金逸美一个什么样子的婚礼,就在他为结婚的念头而奔波的时候,他发现他心爱的女人竟然回来了,而且已经有了不短的时间,她就生活在他的眼皮底下,在与伯纳的大楼隔了一条街的大排档上工作,做着又脏又累的洗碗工。
那个人明明曾经那么漂亮,现在却因为穿着又脏又破的工作服而显得沧桑,那一刻,宋宇伯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被揉碎了,冲动的跑上前将她拉进怀里,紧紧地抱着,害她打破了刚刚洗好的一大叠盘子。
这个让宋宇伯心心念念的女人,她的名字叫金逸君,也是因为金逸美的名字与她只相差了一个字,所以宋宇伯才会没经过大脑就去夸奖那句:“你这个名字真好听。”
在那个重逢之后一起共度的晚上,金逸君告诉宋宇伯,她一直对他隐瞒了身份,其实她就是金逸美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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