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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她一时语塞,余光瞥到他微蜷的手指,便踮着脚尖将细细碎碎的吻落满他的面庞,“我爱的男孩子的老式浪漫,真是令人犯罪……”
其实何须将回忆里的每一个地方锁在这里,我回忆里值得珍视的,唯有锁在心里的你罢了。
“要骑马么,”常望宇轻声问她。一如当年初见时,那个才八岁便能策马扬鞭的男孩子,腼腆地问出第一句话。
晏若愚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突然转身扑入那一池清水。天转凉了,那水又不热,常望宇一着急也一猛子扎进去,被某人一把抱住。她用与当年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一模一样的语气,压着声问了一模一样却令人血脉贲张的问题,“哥哥,你衣服怎么湿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撒花。
其实早就说等这一篇文完结一定要写一篇长长的后记,但现在其实不知道该写点什么。
我知道一篇二十几万字的文,日更一万确实节奏有点快。而且作为一个新人作者,连载只用了十九天,的确很浪费新晋期。我也知道作为一个没什么读者的新人,这个文名实在是太文艺了,很难引起读者注意力以及阅读兴趣。可我还是这样做了。
无厘头的事情总要有些原因的。如果一定要找什么原因,大概就是强迫症吧。我纠结了很久才定下来的文名,舍不得改。关于每章一万字,我知道有的章节完全可以拆成两章,因为那本来就是两章拼起来的。分开发会更吊人胃口,也会使读者更有兴趣,阅读体验会好很多。为什么要做这样不讨巧的事情呢?
其实这篇文的诞生完全是个意外。我虽然很早之前就想要写故事,却从来没有急切地想要成为作者。去年十一月,过完生日不久的我去了一次兰州。兰州的酒吧一条街很有名,我一直以为那是一条极具商业气息的“酒吧街”,我以为那里会充斥着鸡尾酒、霓虹灯,以及卷发浓妆的俊男靓女。可事实是,这条街上全是清吧,小店里都是酒坛子,刹那间我脑海中只有这样四个字,“旌旗柴门”。
那个画面定格在我脑海中。
不久后,在一节文学课上,百无聊赖的我打开便签,想把那个场景描绘下来。等下了课回到宿舍,才后知后觉“刚才出现了几个人物”。我立时放弃了徘徊在脑海中近三年的那个脑洞,开始写这篇文。毕竟前者已经有了雏形,而后者则是完全没有概念——并不知道要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人物,纯粹是想到哪写到哪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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