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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没满十四周岁的小姑娘敢对抗一帮子拿着砍刀的亡命之徒,到底是帅炸天还是脑子有包啊?还人才呢……果然混混的世界跟普通人是不一样的。

  江晗回忆起来,那个时候的原主,正处于父母离异、江正涛又打算要娶俞爱华的阶段,当时去大龙的棋牌室,就是跟着一职高都没读完的混混去赌博的,而她敢跟人叫嚣对砍,真不是她有多么厉害,而是她觉得她要是被人砍死了没准江正涛就不会再娶俞爱华了。

  叛逆少女的逻辑就是那么地不符合常理,而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是她这种满脸的狠厉以及不怕死的态度,让那些个还想多活几年的追债人迟疑了。

  没错,只是让对方迟疑而已,原主能全身而退,还是因为大龙从中调停,至于原因么,大概就是如猛哥所说的,赏识。

  这段经历算是彻底打开了江晗的混混之路,在大龙的弟兄们中混得如鱼得水,并且,有了一个干哥哥后,就又有了第二个,第三个……到最后就演变成,满江湖都有江晗的弟兄。

  所以说,所谓的前任培育一姐,在江晗面前,也就是一个小喽啰。

  并且,不得不承认,原主虽然没把心思放在正道上,但在这么个歪门邪道中,她还是有点儿本事的,要放在旧时代,指不定就能成为称霸一方、地位如同杜月笙的大姐大。

  猛哥慷慨激昂地讲述着江晗曾经的事迹,江晗不止一次地打断都没用,而她的同学们,竟然还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她,莫非就是中二的少年们对黑|帮大佬的传说特别向往?

  除了段则淮。

  段则淮看她的目光像是在看智障。

第31章 Chapter 31

  他们一行人到酒时, 大龙已经在了, 和他在一起的还有另外的四五个弟兄,一个个的都穿着皮夹克剃着寸头,敞开大衣露出的脖颈上全是文身。

  他们就是类似于, 往那一站,你就知道不能惹的一群人。

  大龙是这一群人里面的头, 年纪其实也不能算大, 就二十七八, 大冬天的,只穿了一件短袖外加一皮夹克,且头发都提成了光头,侧边的耳朵上方还有一大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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