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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现在结婚这么讲究,按照她娘的打算,婚前几天都不让她洗澡,那他们的新婚之夜是有多重口啊!
就算宋大哥不嫌弃,她自己都受不了,叶小妹顿时在内心深深的感谢女主小姐姐的心灵手巧,并且很珍惜这次婚前洗澡的机会,遂躲在浴罩里泡了整整一个小时,王翠芬敲了三次门才把她喊出来——楚涵提醒的,浴罩好用,但是里面不通风,呆久了可能会让人呼吸困难。大喜日子王翠芬生怕触半点霉头,所以叶小妹洗澡的时候她全程在外面盯着。
尽管如此,叶小妹也泡了个穿越以来最痛快最享受的热水澡,一本满足。
然后洗白白的叶小妹第二天,天没亮就被她娘从被窝里挖出来了。
第115章 (两章合一补更5.3)
乡下办喜事比较豪放,酒席从早上吃到晚上,吃三顿,如果是娶媳妇那更豪迈,都从婚礼前一天就开始宴客,同样包圆早中晚三餐,但是得请整整三天的客。
叶家今天是嫁闺女不是娶媳妇,只需要准备当天的酒菜就够了。当然要摆三天的话他们家也不是请不起,小宋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就带了些干货,半个月前又收到了北京寄来的包裹,里面又有好几斤干货,这些海鲜看着不多,泡发以后却有好几十斤,王翠芬都不用再找亲戚朋友借腊肉腊肠了,有这些海鲜加上自己家的肉和蔬菜,酒席上的饭菜就够丰盛了,而且还体面,去别家吃酒席可吃不上这么多海鲜。
所以婚礼前,队里有人跟王翠芬打趣说要不他们家也摆上三天,宋知青是队里的知青,就算是大队的自己人,父母长辈都不在身边张罗,当丈母娘可不能忽视云云。底气十足的王翠芬听了这话还真有点意动,但最后还是一口否决了众人的提议,她嗔道:“嫁闺女有摆三天的吗,又不是招上门女婿!”
不等众人嘻嘻哈哈的笑起来,王翠芬又道,“再说小宋家又不是不打算办酒席了。亲家专门写信来说了,年前孩子们在北京的时候没给办,是因为我们这边人不在,所以就先叫他们回来老家办,等有机会回北京还要好好办一场,到时候把我们都接到北京去吃喜酒。”
听到这话,众人再顾不上打趣了,叶队长他们日后居然还要去北京送嫁,多大的福气啊,众人顿时只剩下满满的羡慕。被人们艳羡不已的王翠芬也表示很满足。
于是叶小妹结婚这天,就按当地嫁闺女的规矩来了。
不过虽然只需要请一天的客,却依然是很大的工作量,主要是办喜酒有讲究,早饭不能超过九点以后,最好八点左右就弄好让客人们都上桌了,要这么早准备好酒菜,可不得天没亮就起来张罗嘛。
叶队长办喜事,全队老小都很乐意来帮忙,饶是如此,王翠芬作为总指挥依然忙得不可开交。本来她有两个儿媳妇,是可以稍微歇口气的,小姑子嫁得特别好,林红梅和宋秀秀早已放下了以前的成见,真心实意的捧着小姑子过日子了,小姑子大喜的日子她们当然也很努力发光发热,可她们现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为家里又添了两个随时要吃奶的小朋友,加上已经可以拉着妹妹满地跑叶大宝兄妹俩,一群的小娃娃,当妈的叶大嫂和叶二嫂根本走不开。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叶大嫂和叶二嫂,这两位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削尖了脑袋想生儿子的宋秀秀又生了个闺女,偏偏每隔几天,林红梅也发动了,又是个大胖小子,把宋秀秀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刚出月子那几天,林红梅格外得瑟,见人就感叹她也想要女儿,没想到又是个臭小子云云,宋秀秀听得扎心不已。
好在叶小妹的婚事一天天近了,乡亲们来家里串门更多的是想打听宋知青家给了多少彩礼,林红梅的得瑟很快就被人们打岔过去了,这大概是宋秀秀唯一感到安慰的地方。
不过对王翠芬来说,孙子孙女都是叶家的种,反而是近来小闺女的“争气”让她越来越意识到,女孩养好了要出头可比男孩容易多了,就拿小妹和老三来说,小妹嫁给了宋知青,日后跟着小宋回城当北京人,给她生的外孙外孙女也都在皇城脚下吃香喝辣;不跟小妹比的话,老三也有大出息,进了城当工人,说出去也是大队的独一份,可是老三再有能耐下辈子也就在县里混了,哪怕有样学样的找大城市来的知青当媳妇,那也不可能跟着知青媳妇回大城市,反而只能让知青媳妇留下来陪他在小县城过苦日子,这就是差距。
所以老二媳妇又生了个闺女,王翠芬本能的失望了几天,后来想想小闺女便又释怀了,老二媳妇身子骨好,总有生儿子的一天,这两个女孩养好了也有出息,不指望像她们姑姑一样去首都过好日子,但是有老三帮衬着,把家里姑娘都嫁进城里应该不算难,以后给她找几个城里的孙女婿,说出去照样体面。这样想着,王翠芬对宋秀秀的不喜倒也去了几分,明面上对这两个媳妇依然一碗水端平,就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既然至少要留一个媳妇在家里照看着,还不如把她们俩都留下,免得过后再唧唧歪歪。
其实酒席在自家摆的话,王翠芬就不用费这个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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