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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爱恋,不看对方有没有车,有没有房,有没有稳定的工作和丰厚的收入,十七岁的爱恋,只看心跳频率。
十七岁的心跳,和二十七岁的心跳,有本质区别吗?
为什么,十七岁的心跳,就那么十恶不赦?
“你这个年纪懂什么喜欢?!”父母说。
也许她是不太懂什么叫喜欢。
因为这辈子,她只喜欢过一个人。她想不到,也猜不出来,喜欢另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两种喜欢,究竟有没有本质区别。
英俊的人很好。
富有的人很好。
风趣的人很好。
沉稳的人很好。
但都不够好。她最喜欢的,最无法忘怀的,还是那个会和她手牵着手,一起走在夕阳的放学路上的,并不英俊,并不富有,并不风趣,也不沉稳,傻乎乎的,把整颗心都掏给她保管的那个少年。
他那么傻。
父母没收了她的手机,每天接送她上学,请老师盯梢,把他们的所有接触渠道都封死,他不愿放弃,每天照样来楼下接她,送她回家,即使被恶言相对,他也不断恳求她的父母给他一个机会。
无论他如何保证不会影响她的学习,不会把她带坏,她的父母都不肯让他们见面。
甚至,他们准备给她转学,搬家带她去一个很远的城市,以彻底摆脱少年。
她被锁在房间里,哭得喘不上气,无能为力地看着暴雨中的他跪在父亲面前,求他不要带走她。
“叔叔,我发誓会对她好的……我真的会一辈子对她好的,你相信我吧……”他的哭声传得很远,字字锥心泣血。
砸在她的心头,砸得血肉模糊。
那天晚上,他在暴雨中一直站到凌晨两点,后来终于回去了,她倒回床上,一直哭到天明。
第二天,她听到他车祸身亡的消息,在回去的路上,浑浑噩噩的他横穿了马路,被一辆大卡车卷入车底。
送到医院时,已经走了。
曾经有一个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对她好。
她着凉生病了,他比谁都先察觉,她一声咳嗽,他翻墙出去给她买药。
她喜欢卤鸡爪,他买来一袋鸡爪,他吃爪子,她专吃掌心的那一块肉。
一起走路回家,他护着她,总是让她走在人行道的里面,过马路时,他会特意绕到有车辆来的那一边。
上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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