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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团手中。
高更上将却说道,“这样最保险, 否则万一有谁实行了一票终止权, 就要重新进入审核立案程序, 我们前几个月的努力就白费了。”
高离, “——”
按照规定,审判组成员投票决定庭审结果。同时,为了尽量避免误判与暗/箱/操作,每个审判组成员还拥有一票终止权,当有人认为审判过程违规,或者结果过于不合理时可以行使这一权力,终止本次审判,让案件再次进入审核立案流程,重新进行审理。
现在会出现八个审判组成员全部来自第三军团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高更上将不愿浪费时间,杜绝一切节外生枝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说明军部的实权越来越有限,导致很多制度已经发挥不出该有的效用,渐渐流于形式。
接下来由检察官阅读起诉书,公示立案后调查到的各种证据资料。
起诉书的内容十分简洁明了,就是说明现本庭开庭审理德莫森军校军事指挥专业二年级学生,现隶属帝国星战军第二军团岚杉上校,涉嫌在德莫森历459年6月到8月,对维斯星系联邦入侵军队作战期间,恶意隐瞒军情,干扰友军作战计划,扰乱战局一案。
阅读只用了十分钟,之后是检察官公示各种证据资料,由于资料比较多,公示用的时间稍长一些。
这些证据有一部分是尼维尔上校提供的,还有一部分是立案后,专案组调查得到的。
时间的起点是诺亚舰队和爱玛舰队一起从吉萨星群驻地出发前往爱莎星的时候。
很多并非保密的军事行动,想要找证据十分容易,甚至两支舰队出发前宋上将当众勉励两位上校要鼎力合作,把维斯人彻底驱逐出德莫森星域的讲话都被专案组找了出来作为证据,证明当时宋上将的指令是让两支舰队共同行动。
接下来就是尼维尔上校提供的行军途中他与岚杉的几段通话记录,内容大同小异,都是商量一下接下来两个舰队的行动安排,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两支舰队是要一起行动的。
最后一段,也是最有力的证据是他们占领爱莎星后,尼维尔上校来找岚杉商量下一步是否继续进攻纳斯卡矿星带,而被岚杉理由充足地拒绝。
看来尼维尔上校也是个很谨慎的人,在与诺亚舰队一起出征期间,所有和岚杉有过沟通的事情他都保留了影像记录。
光屏中,尼维尔上校十分殷切地劝说,“……这个时候,我们继续进攻纳斯卡矿星带他们很有可能也守不住,这么好的机会错过了实在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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