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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姗姗白天补课,晚上不上晚自习。
一美便说:“好啊,你们几点放学?”
“五点。”
此时已是两点一刻,一美待会儿不准备打车,而打算牵一只狗出去溜达,散步到五中门口。走过去要四五十分钟,时间便有些赶了。一美于是吃了桌上剩下的早餐,迅速收拾了厨房,又进浴室匆匆洗了个澡,洗完,披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裹了一条白浴巾走出来。
回到卧室,走到全身镜前,一美习惯性地欣赏起自己的身体。
从侧面看上去,肩膀骨干而单薄。
转个身,看看被浴巾遮住了一半的,那一对漂亮的蝴蝶骨,以及浴巾下两条细长的、白白的小腿。
自恋够了,才开始护肤、吹头发。
最后换上一条雪纺裙,画了淡淡的妆,把头发全部盘到头顶——由于头发又厚又长,盘出来的髻又大又实称。
林琳常说,别人都是小丸子头,就她这是大包子头,而且还是林城那种吃一个就吃不下的大肉包子。
到了客厅,观察三只狗狗。
可乐年纪大了,身上的毛开始变得稀松、发硬,颜色也有些泛白,自己趴倒在阳台上,贴着暖暖的玻璃晒太阳,眼皮耷拉着,已经有了老态龙钟的样子。
再看看雪碧、芬达。
狗生九子,各有不同——
送到孟少坤家的美年达,性格内向、不争不抢。
留在家里的雪碧和芬达倒是很会争宠。
只是芬达好吃懒做,每天只爱吃而不爱动弹,这两年长了一身懒肉,已经比雪碧肥一圈了。雪碧则活泼好动,每天在家里上蹿下跳,一刻也不消停。
平常一美不在家,婶婶每天基本要溜雪碧两次,除了晚上要牵出去散步,早上出门买菜还得再带着它,免得它精力过于旺盛,无处发泄,再把家拆了。
叔叔婶婶因此,也养成了每天散步的好习惯。
两人不想去,雪碧也要咬着他们的裤腿,把他们拽出去。
叔叔婶婶每天,也为是牵雪碧辛苦,还是牵芬达辛苦而吵吵闹闹——牵雪碧的婶婶,觉得自己不是在溜狗,而是被狗溜了,拖芬达的叔叔,觉得出去散步已经够辛苦了,还得额外负重,拖着一只肥壮的死狗。每天拖它出去,叫唤得跟拖它上屠宰场一样。
婶婶便说:“你还好意思说。芬达这个死德性,就跟你一样一样的,芬达就是跟你学的知道吗?知道我以前拖你出去散个步有多累了吧?看它走不动了就往地上一趴,拽也拽不走,是不是想上去踹它一脚?我每天看你吃完了就往沙发上一躺,也是一样的心情!”
叔叔便庆幸——还好沙发够高,婶婶腿也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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