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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
人家这么不重视,而自己,昨晚竟兴奋了一天,早上还一大早自然醒,还考虑了半天穿什么…
两人逛了大半天。
林琳到底是一个女生,也喜欢逛街,只不过她喜欢有效率、有收获的逛街。像有些女生,到了一家店,能把店里所有衣服试个遍,再去另一家店,再试个遍,只为买到那一两件完美的衣服——这种事,林琳打死做不出来。
进了一家店,林琳看一件毛衣不错。
于是叫一美在外面等,自己进了试衣间。
林琳与一美有一处相同——在试衣间试穿后,都喜欢脱下来,换上原来那一身再出来。
不过原因与一美有所不同。
一美不穿出来,是因为不满意,不好意思给别人看,接受别人的评价,而林琳则是因为,她不需要参考任何人的意见。
试了,照镜子。
不喜欢——脱下,放回原位。
喜欢——脱下,买单。
就这么简单。
林琳试了,还不错,便脱了下来,换回原来的衣服走去结账——从口袋掏出一叠厚厚的百元大钞,眼皮也不抬一下地花了五百出去。
看得一美目瞪口呆。
一美走过去拦:“要不再逛逛吧,万一有更好看的呢?”
是的,一美便是那种,要把商场一整圈逛下来,挑出那么十几二十件一一试过,再从中筛选一两件最最喜欢的,才会购买的人。
林琳说:“不用。”
喜欢就是喜欢。
是这个,那就是这个,无关乎别的什么样。
两人逛了不到两小时,林琳已经买了一件毛衣,一双鞋子,消费人民币一千。于她而言,逛街就是来买东西,而不是什么休闲娱乐。
逛街这么累,当休闲娱乐?
简直不能理解!
这段时间又忙,入冬好久了,却连一件衣服都没买,今天来都来了,一定要有所收获才行。
而一美,逛了一上午一件也没买。
她今天来,也没打算买什么,毕竟华茂广场的东西,真不是她用零花钱,随随便便就买得起的…
逛累了,两人去吃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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