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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有钱,凡是能去的地方,都想办法游玩一回。

对于一个远在边城的姑娘来说,京城里让她最稀罕的是什么?是达官贵人。

站在街上随便一听,某某大人的车刚过去,在什么衙门任什么官职,有多少多少的人吹捧。

珠宝铺子里逛逛,就碰到某位夫人。侯夫人、国夫人、王妃……回避的金丝眼花缭乱。

羡慕就这样出来。

丹城虽好,金丝姑娘骄傲已久,早就没了趣味。在京城里的压抑、伏低,带给金丝姑娘从没有过的新鲜感。

她开始想尽法子参加达官贵人的宴会,有些地方花些钱就能去,有些地方花钱也不能去,更让金丝眼馋不已,系的她更想往贵人圈子里钻。

尧王梁未并不是很爱游玩的人,但在金丝追逐权贵的锲而不舍之中,在夏天的一个荷塘旁边,让金丝远远的看到。

一个比午后荷花还要清俊的男子。

一个站在荷塘旁边,让流连荷塘的金丝浑然忘却这世上还有荷花娇嫩、还有碧水清澈,还有高空蓝天的男子。

满地的金黄日光,似他乘风而来的仪仗。点点的绿叶,似他宝马香车上的华盖。

他,独一无二,前所未有。他,还是尧王殿下。

是皇子、是皇弟、是随意出入那金丝望一眼也浑身颤抖的宫闱之中。

金丝就此深深的爱上他。

因为他的高不可攀。

因为嫁给他,几乎等于不可能。

金家的富贵,和在丹城的地位,让金丝姑娘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她早就认为,得不到的那种,才是最好的。

不为什么,就因为得不到呗。

金丝就给祖父出这个难题,在她看来,与她从小到大对祖父出的难题没什么区别。

如果金胡义正辞严的回答办不到,金丝也没有办法,骨嘟几天嘴也就过去。

但谁不想争上游呢?

金胡赶到京城以后,发现孙女儿提到应该成真,如金丝所说,对金家的生意大有好处。

金丝是个胡闹鬼,只管说话不负责任。金胡却是个办实事的人,很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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