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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入V,强迫症严重作祟,改到头昏眼花,都不敢保证有无错字。如果有,再改吧,先发上来。

老读者都知道,仔不大认可没有原因的事情。一见钟情是有的,但一见钟情维系长相恋,这种可太少了。

爱一个人,因他身心的美。不爱一个人,也因为他身心令自己觉得不美,未必别人就不好。所以那种没头没脑没有原因的宠与恋,在淼仔的这本书里不存在男女主之间。

意见提的其实很好,比如祖居、生发、下处这类的词,仔曾考虑过是否更正为现代的话。也许,这是淼仔在本书中保持古文的风格吧。越来越多的年青孩子们,他们不爱推敲。这与仔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纯属个人喜好。暂不做更改。谢谢提醒。

最后祝看文愉快。

有订阅红包,会在晚些的时候出来,以为作者敬意。

第七十二章,在春风里悠哉

自从尧王梁未来到北市,还没有听说他接受别人的邀请用餐。施家三少东家,无疑是第一人。得意洋洋的,殷若在一堆的动听话里回到丁家客栈,在门口又寒暄半天,不甘心的商人们才肯离去。

回到房中后,她必然是兴奋的,但慢慢的,也因为尧王不在面前,积威不压的心头颤,一些在卓记酒馆时想不到的心思浮现出来。

殷若告诉自己,还不能完全相信尧王。她依然只能算又一回的肯定,殿下在适当的时候,可以通情达理。

拿对北市铺面的规划当进见礼,却没有为殷兰六姐妹铺平道路,但又一回买到殿下的赏识。

把数年北市附近土特产的数目回个明白,是变相的激怒尧王对王富贵动手。

也或多或少的得到殿下的赏识。

但是还远远不够,不见得在适当的时候,买得到殷家需要的通情达理。

眸对窗外深邃夜空,殷若原定计策不变。尧王整顿北市,是她出力的好机会,也是殷家在北市站稳脚根的好机会。

“少东家,该睡了。”

殷兰走进来,她梳妆过了,重新换一件藕荷色绣桃花的衣裳,在烛光和月光的交织下虽比不上殷若的真面容,也称得上美丽不可方物。

殷若倏地又想到另一件事情来,问道:“你们在卓记酒馆和附近的客栈进进出出,没有让人看到你们吧。”

金家在北市也有一些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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