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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起身走出了包间。
在餐馆里绕了一圈,远远地看见自家媳妇竟跟个男人站在后院里。
快步走进院子,一记冷眼扫过去。
可能是男人的气场过于强大,宋良安瞬间感受到了压迫感,脸色顿时白了不少。
兰芸注意到宋良安的异样,循着他的目光往后一看,简余容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出现。
离她不到一米远,站得就像一棵青松那样挺拔,面色有些凝重。
刚才“白莲花”的自己被看见了吗?
跑了大半辈子的新闻,良心一点一点泯灭,却练就了不凡的识人能力,而眼前这个男人,他一眼就看出来是真的不好惹。
宋良安心里打起了退堂鼓:“同学,今天真的谢谢你,等哪天有机会了,叔叔请你吃饭。”
兰芸眉眼弯了弯,一脸纯真无害,“好的,记者叔叔。”
宋良安前脚一走,简余容后脚就到了兰芸跟前,他微微俯下身,一双深潭眼犀利地直视着她的眼睛,“他是谁?”
男人说话慢,吐字特别清楚,语气轻柔,却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
后来,当她感同身受时,才知道这就叫“吃醋”。
第106章 背你回家,抱紧了
两人挨得近。
简余容温热的气息呵在兰芸的鼻尖上,很明显的酒香味。
“他是谁?”男人再问。
女孩抬起眼帘看他,俊美的颊上浮着两朵淡淡的粉红,眼眸间少了平日里的那份坚定,多了些恍惚和呆滞,又长又密的睫毛忽闪忽闪的,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可爱劲儿。
“不熟,第一次见面,好像是个记者。”虽然对方喝了酒,但兰芸还是很认真地回答他的问题。
“喔!”简余容应了一声,抿唇轻笑,“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家吧。”
餐馆离简家并不远但也不近,走路要二十多分钟,再加上有人喝了酒故意放慢脚程,于是,半个小时过去了,两人还在半道上散步。
今晚的月色很美,就像有形的轻纱将人团团包围,就算夜风拂面,兰芸也不觉得冷,而此时此刻,她的心情也出奇的祥和还有恬静。
跟简余容肩并肩走着,好似回到了前世。
唯一不同的是男人喝酒了。
要知道上辈子他们结婚那些年,他是滴酒不沾的。
眼角余光偷瞄过去,喝了酒的他跟自己印象中很不一样。
高粱酒后劲大,虽然没上头,但身体却有些燥热。
简余容解开衬衣最上面的两颗纽扣,隐约可见精致深邃的锁骨,不是那种没有血色的病态白,而是非常健康漂亮的肤色,迸发出极有魅力的雄性荷尔蒙,如同磁铁一般将女孩的目光吸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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