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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术,这在原始时代绝对是碾压般的大杀器……想想看当原始人还在吆喝着投掷石矛的时候,来去如风的骑兵那是多么可怕噩梦?唐佳利用沼泽地破解了天狼的优势,天狼一半的骑兵陷入了泥沼,剩下的一半得到消息,自然失去斗志,四散逃命……其实唐佳这个计策不算多完美,粗陋的地方不少,但招不在老,头一个用就有奇效。

从来没有想到自家骑兵会被克制的如此惨不忍睹的天狼,结结实实地吃了个败仗。

另一个唐佳知道是种武器,虽然推断出没办法量产,但在没见到的时候,她还是难免心里七上八下。

现在缴获了这传说中的神器,唐佳是又松了口气,又提了口气。

这种短兵器在大规模争战中起的作用十分有限……跟长距离杀伤神器弓箭没法比,跟协同作战的长枪盾牌也没法比,在混战肉搏里又及不上大砍刀……

唯一能显示出它巨大作用的,是给特殊兵种配备,比如一击即去的刺客小队,然而原始社会哪里会有这个?更不用说,这三四十把匕首都是在天狼头头身上缴获的!这些家伙偏偏在部落里还有特权,打仗时并不冲在前的!这东西再好又有个鬼用啊?

唐佳推断,天狼部落成员复杂,内部是靠武力竞争,胜者为王,有了大量奴隶后更是加重了特权,所以即使没有碰到大河部落,天狼部落也长久不了。

但是吧……唐佳把玩着手里的利器,“这东西不是天狼造出来的……”

大巫正试着用战利品切干草药,“我觉得比咱部落里造的好用啊!”

兔族族长也没闲着,而是用匕首给自己割短着胡须。

“是啊!这可真是宝贝!幸亏天狼没有人手一把!”

他现在可是庆幸他们兔族特别英明,果断地加入了羊族,现在多好,人口多,有吃喝,还能抵御强敌……不然要是还像从前,天狼打来,羊族不好啃,一定先灭兔族!

刚刚他特意去奴隶营那边看了看……

惨啊!太惨了!

奴隶们一个个饿得骨瘦如柴,死气沉沉不说,还有的都是伤残累累……缺只耳朵的,少个眼睛的,被削了鼻子的,剁了手指头的……

这些天狼人,实在是太残暴了!

在大河部落营地附近,修起了临时的俘虏营地。

四百天狼人,死伤一百,俘虏一百,逃走一百,还有七十多的俘虏。

天狼族人被关在一处露天木围栏里,每个人都被绑了手脚,十人捆成一串,虽然这样被困着,很容易逃脱,然而围栏外可是有大河部落的战士们手拿大刀,虎视眈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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