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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看那男孩,留了一头长发,梳着一个小马尾。黑色的T恤上,印着金色的狂草大字“我即是道”。
余暮雪用自己的脚指甲壳想,她都可以确认这人是李见素了。
可那位“我即是道”的中二少年,仅仅是因为这声怒吼而侧目瞥了眼,还在愤怒凌乱中的余暮雪,连一个多余的表情都吝啬给与,就又回头继续剑三了。
在李见素的那一眼中,余暮雪的形象是一头毛躁外加呆毛的鸡窝头,全身上下就上衣的白T恤与牛仔裤还算正常。可最令李见素想吐槽的是,穿着一双兔子拖鞋出门真的好吗?拖鞋已经就很离谱了,你干嘛要把两只兔子给穿到脚上?
你考虑过兔子的感受吗?
李见素根本是连余暮雪的五官都没去看,就认定了这位怪异少女,只是个二次元宅女疯婆娘罢了。怎么可能是自己要等的,红衣剑舞倾人城,风华绝代的暮成雪。
至于,为什么会喊出自己的名字?
呔,又是我李见素的一个粉丝。
也就不予理会了。
不是余暮雪不想讲形象,更不是余暮雪想穿这双拖鞋出门。
说实话,这双这么可爱,又毛绒绒的褐色垂耳兔拖鞋,余暮雪根本就是连倒垃圾,都舍不得穿到门口去好吗?
但是谁叫她,上了出租车才发现了自己居然穿着毛绒拖鞋就出门的事实。难道这时候要叫司机师傅停车,让她回去换鞋吗?
这已经不是浪费时间的问题了,这才真的是囧够了的事情。
余暮雪用今生以来最好的脾气,打了一通电话。
正坐着玩剑网三的酷酷男孩,秒接。
“你回头呀,素素。”余暮雪微笑着,用极其好听又温柔勾人的声音说,“我就在你身后呀,傻小子。”
李见素心花怒放,兴高采烈地回头了——
“回你个大头鬼!”
当面一击,就被余暮雪毫不客气地用手机直拍了一下脑壳门。
李见素都没能惊呼出疼,就只能被余暮雪接连数落道,“你这是没钱吗?你这是可爱吗……你站站,你给我站起来……”
余暮雪微微提着李见素的衣服圆领子,李见素就得认怂听话站了起来。
“好小子,我滴乖乖。你这有1米9的个头了吧……”李见素坐着的时候余暮雪就觉得他高,一站起来就在自己面前了,这份高大的气势,就更为惊人了。
“我的一米九大个宝贝,跟余暮雪妈妈回家吧!”
“你怎么穿成这样就来见我啊……”李见素委屈极了,这是他们现实里的第一次见面好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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