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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8(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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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A”存在的人里,除了雷古勒斯本人,纳西莎或许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唯一的一个。

  

  她第一次见到亚历克丝是在斯拉格霍恩教授的鼻涕虫俱乐部上,非常不起眼的女孩,瘦小得像营养不良,她甚至都没记住亚历克丝-埃弗利的名字,只是隐约知道她有个被除名的父亲来自奥地利的纯血家族,母亲是个麻瓜。这种故事在餐桌上总是被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昙花一现便结束了,她记得的并不多。

  

  真正令她对这个混血女孩有兴趣的原因来自她的堂弟,雷古勒斯。

  

  因为她的这位堂弟从小见过太多最好的人和东西了,他从来不会对什么产生过于强烈的好奇和喜欢。所以只要有那么一点小的波动在心里激起水花,天生敏锐的纳西莎就会马上捕捉到。当年雷古勒斯还只是个小孩,要看穿他的想法并不难。更何况,好奇和喜欢这种情绪即便有心也很难隐蔽,总是有迹可循。

  

  但当时纳西莎并没有把亚历克丝当成一个问题。她表面上总是会显得自己不那么厌恶麻瓜和混血,她的恋人卢修斯对混血的西弗勒斯也一直保持着虚伪的客套,哪怕当时西弗勒斯-斯内普只是一个在魔药方面还没有展现出自己惊人天赋的一年级小孩,头发还整天油腻腻的。

  

  亚历克丝在她眼里确实没什么好的地方,出身卑微,又看不出有多惊天动地的美貌,如果说脑袋灵光,那也算不上什么不世出的天才,只能算得上有些天赋罢了,不值一提。

  

  当时,纳西莎坚定不移地认为,雷古勒斯只是没有见过混血而已,他只是好奇,顺带着有一丝丝朦胧的好感,但很快这种感觉就会消失的。他们毕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雷古勒斯看亚历克丝,最多就是在看一个耀眼夺目的残次品,令人目眩神迷的光芒过后,他总会看见她身上清晰的裂痕。

  

  后来,大约在雷古勒斯三四年级的时候,他开始展露出对知识和书本的痴迷,这是好事,纳西莎的叔叔和婶婶对此非常满意——他们都对自己的小儿子寄以厚望,雷古勒斯也从来不让他们失望。

  

  那时候纳西莎早就从霍格沃茨毕业了,她和卢修斯订了婚,但还是经常回到格里莫广场12号,叔叔和婶婶喜欢她,总让她经常去那里做客。在某个暑假的下午,叔叔和婶婶不在,纳西莎午睡醒来想到处走走,发现雷古勒斯的书摊在书房的桌上,里面夹着一张东西。纳西莎原本并不想要动它——那是她堂弟的东西,她又没有窥探隐私的爱好,但风一吹,那张薄薄的纸就飘到了地上,背面朝上,她粗略地一看,发现是一张从疑似荣誉榜上剪下来的报纸,雷古勒斯在背面用蘸好的羽毛笔写了一个完美服帖的字母,“A”。她以为是什么评级,毕竟A在学校的功课评级里是及格里的最后一档,但当她把这张东西捡起来想帮他夹回书里的时候,才意识到不是的。

  

  这是一张照片。

  

  青涩的亚历克丝-埃弗利穿着霍格沃茨的巫师袍,象征着成绩优异的奖章别在斯莱特林的院徽旁边,她对着镜头不苟言笑,她比纳西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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