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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句呐喊,彻底将全场的热度点燃,摇滚歌迷们举起了双手,将食指和小指伸直,拇指弯下压住了中指、无名指,做出了属于金属礼的黑山羊手势,跟着舞台上的乐队们嘶吼起来。
“总有一天我会学着爱上这些创痕”
“依然在承受你话语的伤痛后鲜血淋漓”
“你有多盲目,还不明白吗”
观众激动地跟上了节拍,宣泄起他们平日遭受的不公,宣泄起他们压抑许久的愤慨。
什么是摇滚?
不是留下一头长发,披上一层夹克就是摇滚。
没人能给摇滚下出准确的定义。
但摇滚所能表达出的独立精神,人生的态度和不同于商业流行乐的强大感染力,让无数人为之沉迷。即使不是摇滚爱好者,在这样的现场氛围带动下,也情不自禁地挥舞起双手,跟着一同沉浸到音乐之中。
“啊啊啊啊啊——”
那些刚刚还在谈论着HELL乐队的女粉丝们,早在看清台上主唱的脸时,就兴奋地尖叫出声。
“太帅了!!!好酷啊!!!”
人的视觉是接受外界信息最快速最重要的桥梁,有时只需一眼,就能调动起全身的感官,让整个人都随之亢奋。
都说男人是感官动物,其实女人也不例外,谁不喜欢长得漂亮的人,颜控属性到哪里都是存在的。
“他是谁!他叫什么!呜呜呜,我有真爱了!”有女粉捂住了自己的心脏,一双眼睛紧盯着台上的人影,眼神迷离,脸红不已。
“这场是Blood Death的表演秀,主唱的话,应该就是那个……King?”HELL的粉头略显迟疑道,她是第一批粉上HELL乐队的人,也是组织起HELL粉丝的领头人。
原先会喜欢上HELL乐队,就是因为这个乐队全是由帅气小哥哥组成,这样年轻帅气的摇滚乐队,在她看来极有潜力。等聚集的粉丝多了,初具规模后,她这个粉丝便和HELL乐队成了正式的“合伙人”,她负责帮助乐队管理粉丝群,乐队对她的辛苦付出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福利。
更何况,她和HELL乐队的主唱路西法,还有一段暧昧的关系。虽然不是什么男女朋友,但她相信只要自己持之以恒的支持路西法,说不定哪天就能梦想成真,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路西法讨厌King,她是知道的,以她职业粉丝的眼光来看,Blood Death乐队早晚会被市场淘汰,她并不担心这个乐队会对HELL造成什么影响。可现在她看到了什么?Blood Death乐队竟然转变了风格,他们的主唱竟然有那么好看的一张脸,连她聚集起来的这群粉丝们都要叛变了???
“King太棒了!!”
“我感觉他像中世纪的吸鬼血,优雅、高贵,我好想让他咬我一口,奉献出颈动脉的鲜血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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