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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看着,又恨铁不成钢起来。真想把身边那个小丫头的头按到他的怀里,恶狠狠地跟她说:看什么追爱记!你的爱不就着这里吗!你不多看他两眼吗!小傻子!
大概是不行的。小仙女只能捧着。
小仙女真好看呀~
沈迟无奈,又抓了把爆米花冷静一下,企图把耳尖尖的红归罪于嚼太多爆米花了。
……
时间,深夜。
场景,沈迟家楼下。
人物,叶臣和他的小仙女。
大概命运总在轮回,极其相似的场景似乎倒退回了那个夜晚。那个叶臣每每想来都想给自己一嘴巴子的夜晚。
装什么矜持装什么君子,明明,那时候就已经很想,很想让她在心上撒欢奔跑了啊。
沈迟抬头看了眼灯火明亮的楼房,“臣哥,你还记不记得……”
好的,该约会约会,该撒欢撒欢,该翻的旧账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记得。”叶臣干脆地认错,“意意,那时候是我想岔了。”
“我当时是真的觉得自己配不上你,你优秀、善良,而我乖戾、是所有人口中的混世魔王纨绔子弟。我不敢接受你,可能也是因为怕你接近我以后,剥下这身似乎很帅气的皮子和性格再看我,会觉得我不过如此,觉得之前的自己瞎了眼。”
“我是真的觉得自己不够好。”
沈迟刚想说你记不记得那碗微辣的牛肉面,那时候的你好温柔的呀。闻言静静地听着眼前的男孩说叨。
叶臣从来不是爱唧歪的人,却忍不住一股脑地把话说出来。只为了让她好受些。
真的是好温柔啊。温柔,而不自知。
她笑时眼睫簇簇,黄色的照明灯昏昏暗暗地滚过她白皙的皮肤,似乎像给她裹上了一层,像春天的蜜儿。
事实上,这个小丫头似乎真的吃了蜜,甜甜地道:“你很好呀,不管有没有这副皮囊的作用,我已经喜欢你了呀。我已经好喜欢你了呀,好喜欢,特别喜欢,超级喜欢,想跟你过一辈子的喜欢,想吻你的白发的喜欢……”
话刚落地,叶臣三两步跨上了楼梯,吻了下她的发旋。
“我也是,忍不住亲亲你的喜欢。”
又把她抱起来,掖着腰转了一圈。
“想要给你举高高,抱着你飞起来的喜欢!”
“意意!我喜欢你!”
少年的眸子清亮明澈,沈迟撑着他的肩膀低头,也忍不住笑出了声:“我也是!我也喜欢你哦!”
作者有话要说: 先让我原地爆炸下,数学真的好难。
然后……臣哥好像有点ooc了……你们就当就当……就当少年被爱冲昏了头脑吧(计划通
主要是这样子写,感觉臣哥更像是一个少年了,更真实些,他毕竟还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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