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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方芳胡思乱想的功夫,男人已经把灯笼和鱼篓递到她手上,示意她拿好, “你这脚是走不得了,上来吧,我背你,送你回去。”
“这个……”方芳不太想跟陌生男人有亲密接触,她都不认得他,哪里知道他会把她带到哪儿去?还背她,背他个大爷的。
男人看着方芳不为所动,又说道:“从这里到村子还有个几里地,你要么乖乖的让我背你回去,要么就用你的破脚自己走回去。这个地界半夜没人来,我走以后,回头狼来了,吃了你我可不管。”
方芳倒不是相信真的会有狼来,她提着灯笼照了照自己的脚底板,要怎么说呢,大概就是血肉模糊吧!
这个男人如果真要害她,干那个啥,估计现在直接动手就可以了,没必要挪个地方。为了自己的脚,方芳只得选择好女不吃眼前亏,先去有人家的地方,脚上的石子都嵌进肉里去了,总得把石子挑出来,再消消毒。
处理好脚,穿上鞋子,她才能找路回家。
方芳应了声,算是答应让男人背她回去。
男人弯下腰,先说了句:“上来吧!”随后又不忘强调说:“把我的鱼竿鱼篓拿好,灯笼打前面照亮。”
“哦。”
男人腰弯得很低,方芳身子往前一探便趴在他背上了。
方芳心想:这男人倒是生的一身腱子肉,不过从他的声音来看,估计年龄只能在二十岁上下。她习惯的想推一下眼镜,却不料推了空,她的眼镜丢哪去了?
不过没有眼镜也能看得清楚,该不会她真的穿越了吧?
方芳惊恐万分,拿着鱼竿鱼篓的那只手敲了敲男人腰部问:“这是什么地方?还是在习|大大领导下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大中华吗?”
男人闻言不可置信地侧首看她,问道:“你是不是在秀水河里待太久,脑子泡坏了?”
“秀水河?”方芳可以对天发誓,她买的房子附近绝对没有这条河。这下惨了,她该不会真的要死的穿越了吧!那她的工作,她的房子,她还有三十二年的房屋的贷款没有缴清,还有因为逼婚逼到翻脸不认她的父母……
方芳接受不了穿越,不死心地问:“这里不是X省N市吗?”<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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