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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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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给我念的《经济学家》。

  格温说既然我成为托比的养女,那我怎么能对帕克工业一无所知。我想说今夜我不关心人类,然而格温的睡前读物攻势太过强大,她念了又念我没办法不记起来。

  所以我的意思是。

  我想去找托比,嗯,就是,拿点零用钱,然后,弄个假身份。

  没人告诉过我上哪去买假身份。然而我是猫呀。猫总有人类想不到的神秘渠道得知城市里的大小事,就像是,就算你把你家里的两只猫分房间关起来了,A猫也一定会知道你偷偷给B猫喂了小鱼干却没有给他吃。我们就是有本事打听到消息。因为我们是猫。我们到处乱窜,我们神出鬼没。

  我穿着一身棕豹猫皮毛溜出学院大门,跳上一班公交车进了城。在城市里,我有个搭便车的好方法,就是在车阵中,先盯准第一台车的车顶,接着跳上第二台车,这样这样的迅速前进,让川流不息的车潮把我送达目的地。

  每次我这么干,总是会有人停下来,拿手机拍我。

  他们会对着我大喊:“快看!有只猫在车顶上诶!”

  帕克工业大楼位在奥斯本企业大楼附近。我还没见过奥斯本家的人。

  那啥。其实我也没有见过托比本人几次面……

  自从托比名义上收养了我,别说一次面了,我们连一眼都没见过彼此。这太瞎了。哪有人领了一只猫回家当女儿,结果还得要这只猫自个儿跑去办公室去见收养者的?这样不好。这很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在V线边缘徘徊

  ………别徘徊了吧直接过不好喵??OTZ|||

  听说写狼叔的剧情也是不行的

  一气之下我决定写个三公主

  反正三公主看上去也是个会特别特别爱猫咪的人

  你们看过抖森上节目,一起上节目的来宾带Bobcat cubs(我实在不太确定这个要怎么翻才正确,总之,美国人通常把野外生活的猫科动物都喊这个)上节目

  他领了一只,那只猫咪咪超爱他的在他身上攀爬

  而且似乎就决定要占领这只人类了233

  后来出现了企鹅,企鹅也喜欢他

  可是猫咪咪已经先占领了抖森!!不,猫不分享

  总之十分可爱的一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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