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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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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说我就把他当成我的朋友了还是什么的。重点是,靠铃铛分辨一只猫真的很无礼。虽然有些猫对铃铛没想法,不过刚好,我是古板守旧、信奉铃铛守则的那种猫。我坚持戴上铃铛的完整仪式,那必须是个我跟我的人类共同挑选的铃铛,并且由我的人类亲手戴上,从此以后我就忠心不二,山无棱天地和乃敢与君绝。

  瞧,我就说,我是一只有文化的猫。

  放个慢镜头,让我迎风抖一下我的毛,那边的快给我打光。

  当然也有些猫是不在意铃铛的。就像,你们知道的,有些人类在意你们手上那圈会发亮的金属啊,有些人不在乎。

  总而言之,我看到蜘蛛侠换衣服了。而且他想给我戴个铃铛,就为了在猫群中认出我来。而且的而且,在这一切发生的同时,我从蜘蛛侠那儿得到了一个宝宝。又熊又可爱的那种。

  看在天行者的份上;我给蜘蛛侠五条小鱼的评价。满分一百条小鱼。

  总而言之,我很确定我要搬家。

  古时有孟母三迁,这是我刚学到的中国成语。故事是讲很久很久真的很久以前在遥远的东方,有一只猫妈妈,为了她的猫宝宝有良好的成长环境,不惜搬家三次。

  要知道,单亲的猫妈妈照顾猫宝宝都是辛苦又伟大的,而我,甚至不明白我的宝宝是打哪儿来!天行者没办法很好地描述他还是家猫时住在哪个犄角旮旯,算了反正我也不会把他还回去。但我怀疑天行者方向感不好,我担心他成为一只会迷路的猫。

  搬家的决定是基于对面那间新开的热炒。垃圾太臭了,他们到底在厨房里干了什么事?

  天行者兴高采烈地去翻厨余。

  “住手!”我差点儿当场崩溃。

  天行者被我吓住,定在那儿一动也不敢动。我把他叼回来,搁在干净的纸箱上,亮爪,开始教育。

  “谁让你翻厨余?!”

  “我饿。玛丽,我好饿。”

  好吧,这是个问题。我沉着脸,心想,或许我们该换个地方暂居。

  本来我爱这地,是因为街坊人类邻居们都认得我,他们知道我叼着钱跑进店里时,是想跟他们买东西,不是准备把纸钞吞下肚。是的,我会购物。怎么,这很稀奇?告诉你,我还会算数呢,一百以下都不成问题。

  不过别让我开根号。

  我倒是会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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