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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书房。书房平时我在用,做未完的工作或是看看小说什麽的。
我跟著进去,他正打开电脑在看东西,一堆曲曲折折的线像是股市之类的。“丁晓,等我洗完碗筷我们出去散步吧。”
他没回头,继续点击鼠标,折线图快速翻了几页。“中午散步?”
“去吧,我吃撑了需要走走。”我抱住他的脖子说。
“中午散步?吃撑了就去打两拳沙袋…别打坏了…”他盯著电脑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我能打坏吗!”我可没练过铁沙掌。
“我是说你的手…狗屎!”又翻了一页,他看过後小声骂了一句。
“是,我的手是狗屎,走吧,散步去吧,散步去吧。”我抱住他的脖子使劲摇晃。最近这撒娇的动作愈加频繁,要命的是从前我以此为耻,现在不仅不以为然反而有种理所当然的感觉。
他被我晃得没法看,不耐烦地说:“好,去,你先去洗碗。”
我露出胜利的笑容,“很快的,你等我。”
从前我压根不用做出这‘可耻’的行为,我的命令他哪一个不是言听计从。他也很乐意在人前和我‘搂搂抱抱’,很乐意让人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所以散步曾经是最喜欢的…
我觉得…
丁晓和从前变的不太一样了。
※
出门走了一段我就後悔了,干燥的风让鼻子很难受,虽然气温升高了许多但被风吹著还是觉得冷。臭美的我穿了一套薄薄的春装套裙,後背和肩膀感到阵阵寒意。丁晓走在两尺以外,兀自在想自己的事,我这个老婆估计冻死了他也不会发觉。
“丁晓!”我喊第三声时他总算回过神,“我冷。”说话已经出现了鼻音。
“活该。”他粗鲁地拉过我脱下外套给我披上,然後继续锁眉深思。
我拉住他,再这样走下去他非撞上车不可。拉下外套还给他,命令说:“穿上。”他里面只有一件薄衬衫,脱掉外套会感冒的。“喂!”
他接过外套,拉高我的手飞快塞进袖管里,再把拉链拉得严严实实。“回去了。”
我反对,“再走一会儿,我还没消化…呀!”一枝条打在脸上吓了我一跳,这才注意到路边的是柳树。
柳条才抽芽,嫩嫩的芽苞很可爱。仔细看这一条路和W市的那条街很相似,直直的道两旁都是高大的柳树。那时正值夏季,十五岁的丁晓背‘脚受伤’的我慢慢走在路边,热得满身大汗他也不让我叫车。
“我想去街头的公园,你背著我就不冷了。”
“上来。”他半蹲下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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