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2 / 2)

加入书签

乔薇无言以对,乔夫人的话倒是解决了她看书时的一个疑团,难怪男主答应得这样痛快,原来是为了展示男子汉的胸襟——可他内里其实相当记仇呢!

罢了,遇上这样难缠的对手,她就是诸葛亮在世也没法子,听天由命吧!

回房之后,乔薇就让青竹为她铺好宣纸,磨好墨汁,准备伏案疾书。

青竹咦道:“姑娘想寄信给谁?”

乔薇面色淡淡的,“自然是给二殿下,有些事总得说清楚。”

青竹似懂非懂的哦了声,觉得以自家小姐与二皇子从前的交情,好聚好散原是应当的。

但事实上这是一封绝交书。

乔薇是以书中乔小姐的人设来做这件事的,原主的性子可谓率直到接近傻气,毫不掩饰拜金慕权的本质,自与五皇子搭上桥后,便立刻向陆慎写了一封绝笔信,义正辞严的与他断绝往来,俨然一副受害者的态度,仿佛受了莫大的冤屈,如今终于得到解脱。

乔薇回忆起书中的词句,总算硬着头皮下笔。有些剧情她是不得不走,否则将会出现可怕的后果——譬如手腕上一连串石榴籽似的红斑。乔薇也是偶然发现这件事的,那还是她刚穿来的时候,饿了许久,格外的馋肉,便悄悄让厨房做了一大盘色泽油亮的红烧蹄髈,大快朵颐之后,胳膊上就出现了这些红珠子似的玩意,挠一挠,还又疼又痒。

她当然不可能对猪肉过敏,其中理应有些别的缘故。在经过几次谨慎的尝试后(自然,是在不威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乔薇总算摸索出规律,只要不过分违反人物原有的设定,就不会出现太大问题,否则,这些红疙瘩没准会蔓延全身。

那次就费了好久才消去,乔薇想起来仍心有余悸,以后就格外注意。原身饮食-精细,吃鱼就只要肚皮上的那块软肉,红烧肉这种俗物更是沾都不沾的,乔薇只好照做。不过她也发现,大体不差的情况下,稍加变通也是可行的,譬如想吃蹄髈,可以洗净之后加以火腿、鲜笋、野菌,在陶罐中细细熬成乳白色的浓汤,这样就与原身奢侈的作风相称了——当然,比起拿手抱着狂啃终究少了些趣味。

但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