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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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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如果往上翻一下聊天记录,聊天的开始不是十次有八次是陆以凝主动,而是有十次都是她在主动。

  陆以凝连轴转了这么久,像是提线木偶被人从身体里抽走了一根线,整个人都无力起来。

  她也不是不纠结,所以“我们算了吧”那几个字都反反复复写了半个小时。

  发过去之后她甚至还怕自己会后悔,直接把人给删除了,联系人和聊天记录,都清空地一干二净。

  外面阳光明媚,但是陆以凝没心情出门,锁了门盖上被子,把自己闷在了房间一整天。

  第二天一早,她还是有点后悔了。

  就像是宿醉后的后遗症,她对着微信列表里消失了的置顶联系人,过了好一会儿,才接受了自己昨天和唐慕白分手了的这一事实。

  还是她提出来的。

  陆以凝和唐慕白交往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这么干脆利落有面子,解气还是有些解气的,不过更多的是冷静以后的空虚和难受。

  一想到他的手不能再随便牵,怀抱也不再属于她,甚至下次见面都不知道是在何年何月了,陆以凝就控制不住地眼眶发热。

  不过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

  后悔归后悔,遗憾归遗憾,再来一次她还是会这么做。

  陆以凝也不是没问过自己,这种自己付出更多的感情还能不能再坚持几年。

  答案是当然能。

  陆以凝耐力不错,五千米都能跑的相对轻松,恋爱这回事坚持几年也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现在,她没有坚持的必要了。

  损人也不利己,耽搁了双方宝贵的时间和青春,到时候在一起时间久了,反而又会因为耗费的经历太多,不愿意也不甘心分手。

  何必这样互相折磨。

  早分手,也是早点解脱。

  放过唐慕白,更重要的是也放过她自己。

  -

  陆以凝就这样分了手。

  唐慕白跟裴绝到底不一样,和后者分手的时候她睡只了一觉就能恢复好;但是前者就麻烦多了,陆以凝光是克制自己不去想他就用了几个月。

  忘记一个人果然比爱上一个人要困难得多,不过好在努力学习使她废寝忘食,也逐渐能让她把想忘记的人埋在心里的某个角落。

  春去秋来,一年又一年过去。

  一直到她拿到了g大的硕士学位,开始对某个人闭口不提。

  彼时陆以凝二十五岁,是和唐慕白分手的第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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