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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方雎,我把这封信放在哪里,才能既让你不经意间看到,又相信我是真的难过了呢?
我觉得,连你自己也不会知道吧。
从小到大,从我的六岁到我的二十六岁,一直是我在寻找你。我小时候最没耐心,睡觉前唯一记得的一件事就是明天早上八点要去你家找你玩。
你摔坏了我的储蓄罐,把我最喜欢的大兔子的耳朵扯掉,不让我碰你的模型,我居然都没有生气。可是你好像生气了,只要和我在一起,你就不高兴。你不喜欢我,讨厌我,其实我从小就知道,但我后来想了很久,又不敢问妈妈,怎么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你说,路溪宁,你小不拉叽的,能不能别扯着我,去找大班的人玩行吗?
你看,你一说,我就懂了,好多事情,你从来就不愿意对我说,却越来越讨厌我。
我也很委屈的。
方雎,我跳级那一年,你非常冷漠,不愿意和我说一句话,是不是觉得你又得和我待一块了,所以那么不开心?
真好笑,我每天晚上拼命读书,就想着要和你一块上学,那时候无知又天真,竟然完全看不出你的厌恶和冷淡。
你说,我是不是真的笨到有点烦人?
其实那天,我把墨水倒到向婉秋身上时,我看见你瞪我了。
你的眼睛里太多东西,我一下子都看不过来。
那些厌恶,难堪,沉甸甸地压在我心上,真疼。
你不相信我的话,我看出来了。
但方雎,我真的没说谎。
路溪宁任性,顽劣,斤斤计较又自私,但她真的不会对你说谎。
小时候你对我说,人如果说谎,鼻子会变长,不好看,你就永远不会跟我一起玩了。
所以我从来没有骗过你。
你相信吗?
你不信。
你看向婉秋时,眼睛里的喜欢那么不一样。
不是小学时看邻班的小姑娘穿了一件红裙子那种喜欢,也不是看初中时班里最温柔的女孩给你讲英语题的那种喜欢。
是我看你的那种喜欢。
向婉秋温柔又善良,待人和气又漂亮,她那么好,就像灰姑娘,即使我割掉了脚后跟也不能阻止你找到她。
后来上大学,我放弃了自己的志愿坚持和你填同一所学校,却看着你们在一起。
你教她打篮球,送她花,带她去海边玩,给她拿酸奶的吸管。真好,所有人都说,你们是金童玉女,天作之合。
方雎,那个时候,你知不知道有个傻姑娘在一个又一个睡不着的夜里,给你发短信然后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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