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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了,刚刚在奶茶店是时染买的单,慕锦时不好意思,就‘强烈’要求请她吃晚饭。(好吧,其实只是提了一下,时小染就屁颠屁颠的答应了)

  吃完晚饭出来,天已经黑了,两人并排走在人行道上,路灯打下来,拉长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就这么静静的走着,时染眼眶有些湿润,已经记不清是多久了,每次只能那么远远的跟在他身后,从不敢奢望有一天会跟他并排走,会一起说话,一起吃饭。那是不是就代表以后也可以这样,甚至可以一起起床,一起去上班……

  这么想着,她心里又多了些信心。

  魅夜。

  时染已经跟经理打过招呼了,林琳只要办理一下入职手续就行了,不过她事先已经说好跟林琳的关系只是朋友的远方亲戚,没有其他。这里是夜场,鱼龙混杂,要是明说是自己的妈妈,万一哪天她惹了哪个客人,到时候不得拿她开刀嘛。

  林琳办完手续出来,时染拉着她到了一处偏僻的拐角处。“我告诉你,这里可不比别的地方,你一定要记住三点:不听、不看、不问,无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全都当不知道,记住没有。”

  林琳有些害怕,慌忙点点头,“记,记住了。”

  看着母亲胆怯的样子,时染好看的眉毛拧在一起,“我看你还是回去吧,别干了,你不适合出来工作。”

  林琳早些年干的工作其实也不少,由于文化程度低,也就只能干些刷碗、扫地这些打杂的活,后来因为时政回家找不到她,就找到她工作的地方大闹起来,久而久之就没人找她干活了。

  听到时染这么说,林琳赶忙拉着她的胳膊慌忙道:“我可以,我可以的,我真的可以。”说完又发现似有不妥,赶忙松开拉着她胳膊的手,头又垂下去了。

  看着母亲松开的手,时染嘴里有些苦。“好吧,你就先试试吧,不过别乱跑,不该进的地方别进,有事给我打电话。”

  林琳忙不迭的点头称好,就出去干活了。

  时染站在原地没动,低头看着刚刚被她拉着的胳膊,陷入沉思。

  那是时染10岁那年,有一回时政跟往常一样回家拿钱,照例打骂她和母亲。时政走后,林琳依旧跟以前一样坐在地上哭泣,时染常年压抑的情绪就在那一刻爆发了,“哭哭哭,你就知道哭,除了哭你还能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把我生出来?为什么?你自己受罪就算了,还要带着我一起受罪。”

  当时时染就回屋拿了几件衣服准备走,林琳过来哭着抱着她的腿让她不要走,被她一把推开,冲着她嚷嚷:“别碰我,他们都说你以前是个□□,你知道什么叫□□吗?啊~ 真恶心。”

  那是时染第一次失控,也是唯一的一次。

  那次出来后,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连自己都养不活,想到母亲的凄惨,想到自己无脑时说的伤人的话语,她最后还是回去了,但是从那之后,林琳就再也没有碰过她一下。

  又过了两年,在她12岁的时候,就出来工作了。

  一想到母亲,她还是想跟她在一起,还是想‘自私’的给自己身边留一个亲人,这样自己就不会觉得太孤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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