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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铭阳:“……你是。”他只是一名小小的股东……
***
驱车回到小区停车位,丁酥颓然地放下手。
看到宋越盛的那一刻,好像回到了大学时代,回到了她追着他跑的那些日子。
一个人的空间里,丁酥不用顾忌自己的形象,她烦躁地揉乱一头顺滑的长发,像是出了口恶气般,丁酥恨恨地咬了自己的下唇,疼痛和血腥味让她回神,也走出了大学时代的混乱记忆。
摸了摸心口,丁酥安慰自己,不怕不怕,虽然白月光在这里住了六年,但这是因为在心口里,她不能打开心口,将那份心意取出来,自然是很难的。
但白月光变成的白饭粒已经在衣服上沾着一年了,一年的风吹雨打,再过一段时间,最后一定什么痕迹也不会留下的。
宋越盛是丁酥心口上的白月光,七年前,她看得见,摸不着,也得不到,但七年的时间,足够让她明白一个道理,得不到的东西,永远不该惦记。
人,是不该有奢望的。
丁酥失落归失落,但她因经历这样的回应多了,所以她很快打起精神,等她冲了个热水澡出来,遇到宋越盛的事早被她抛到脑后,估计跟着洗澡水一起冲进了下水道,再不见天日。
丁酥懒懒散散地呈大字型摊在布艺沙发上,望着花白的天花板,渐渐地,丁酥闭上了眼睛,她以为自己不会睡得着,但很快意识就朦胧了,发出舒缓的呼吸声。
她做梦了。
人声沸腾的篮球场,丁酥跟舍友硬是挤进了内围,偌大的篮球场上,有十个高大的男生在尽情地挥洒汗水,围观人群随着他们身形而动。
那是丁酥第一次看见宋越盛,就是那一眼,她沦陷了。
那么多人里,丁酥只看得见宋越盛,一见钟情的美好幻象,发生在了丁酥身上。
宋越盛就像发光体,注定成为人群的焦点,也像是命中注定那般,占据了丁酥的所有心神。
那之后,丁酥很多次都会问自己,要是那次她没去看比赛,她还会不会喜欢上宋越盛。
答案是,会的。
因为,心动怎么能由自己控制呢?
人的感情,要是能控制,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痛彻心扉?
作者有话要说: 宋大佬名叫宋越盛,宋大佬公司叫盛越科技,嘿嘿,这个,不会搞混吧?
话说回来,别看这章这样,这篇真的是小甜文!又名《宋大佬的苦逼追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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