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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得头下脚上,在鼻孔和嘴角上多涂些蜂蜜,想必虎头将军会喜欢得紧。”

  虎头将军是训练场中收尸老头的狗,这里的死奴个个凶悍,给它十个胆也不敢打活人的主意,但它吃多了残尸腐肉,一张嘴能把人臭晕死过去,沾上它的口水,任你怎么洗也得臭上三天。

  所以它虽然不敢打活人的主意,但这里的人却怕它,见了它就绕着走,唯恐它一甩头,把口水甩到身上,就得倒几天的胃口。

  这只狗,有一个爱好,喜欢吃蜂蜜,如果哪里的蜂巢不小心落了地,就是隔了百八十里,它也能寻去。

  前一阵子,有一个姑娘天天往小十七的床上爬,今天踢下了床,明天接着来,功夫没练到家,脸皮功绝对一流。

  小十七实在烦不甚烦,就想出了一个损招,算准时间,在枕头下面塞了块蜂蜜。

  那姑娘在床上躺得久了,自然有些困乏,正昏昏欲睡,虎头将军来了,为了寻到枕头下面的那块蜂蜜,枕上枕下的一顿好找,那姑娘不能幸免地被舔了满脸口水。

  姑娘杀猪一般逃开,吐了一个月,再不敢来寻小十七。

  事后,小十七虽然把枕头被褥尽数换过,那张床仍臭了半个月,害得十一也跟着他恶心了半个月。

  小十七心口一堵,麦色的脸庞微微发白,手握着拳,放到唇边轻咳了一声,“该走了。”

  十一暗暗偷笑,对付这个无赖,刀来锅挡,谁怕谁?

  “这地方要怎么过?”

  小十七心里正有些不爽,翻了个白眼,“我又没来过,怎么知道?”

  十一胸口一哽,“你爹不是来过?”

  小十七摇晃着起身,“那你问我爹去。”

  十一有来气,这时候是堵气的时候吗?“你爹没跟你说吗?”

  小十七脸上笑意尽失,说话也没了好口气,“没来得及说,就死了,你想问,去下头问去。”

  十一听他说起父亲时,神情并没有难过之色,完全没想到这一层,轻咬了唇,拉了他的手,“对不起啊。”

  小十七的视线落在被她拉住的手上,自嘲一笑,“谁不会死?早一天晚一天的事罢了,有什么对不起的。”

  他说的淡然,但眼底却闪过一抹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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