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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来接我,都说好了的。”

“我今晚不喝酒,送你去机场。”他拍拍大腿,示意她坐下,“不过车是浩成的,可能要捎上他。”

林知予站着不动:“是他顺便捎上你吧,开人家的车还说得理直气壮。”

“都一样,他今晚估计收不住,到时候醉的不成人样,还得我送回去。”

“我自己打车就好了,那么晚了,去一趟机场回来都几点了。”

“我不放心。”今泽弯身,捡起脚边的高跟鞋。三十六码的鞋子,拿在手里,小巧的不像话。再去看林知予赤着的右脚,也是小小的,白白的,在灯下反着莹白的光。

好看。

明明是拿来走路的,却生得这样好看。

古代男人不让女人露脚,大约是出于变态的独占欲。

“过来。”他抬起眼。

林知予犹豫了下,一脚轻一脚重地挪到他跟前。

今泽起身,笑着看看她,林知予自觉地坐下,伸手去要自己的鞋子:“我自己来。”

他没给她,半蹲下来,一边膝盖点地,黑色的布料沾上灰尘,他也不管。空闲的右手握住女人纤细的脚腕,一只手能全部握住,他略惊讶,稍微使点劲儿,脚脖子上的红痕转瞬即逝,挺有趣。

手放回膝盖,林知予问:“你到底要不要给我穿?”

“别急。”伸展五指,宽厚的手掌在她脚底比划了下,和上次测量的结果没有出入,仍是单手能包住的大小。今泽弯起眉眼,浅笑,“脚这么小,穿这种鞋子折磨它干什么?”

脚心传来痒意,林知予条件反射想收回脚,被他抓在手里,动弹不得:“今泽——”

“你紧张了?”他明知故问。

“没有。”林知予攥起一点裙子。

“怕我乱来?”

她咽了咽口水:“怕。”

“婚礼马上开始了。”话原模原样地还回去。

“嗯……”

点到为止,捉弄的限度他一向掌握得很好,赶在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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