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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剥离清楚,也就单纯是年殊昀同何屿安僵了。
年殊昀和许思朗出去拿酒的空隙,成凛开口问了余笙。
“这些年怎么样,都还好吗?”他慢条斯理的拿起起瓶器,将螺旋转进红酒的软木塞内,曾经离不开吉他的手指细长依旧,秃噜的指甲盖显出他还未改掉原先的习惯。
成凛总习惯咬指甲,啃倒出的皮。
压力大时经常将十根手指咬得鲜血淋漓。
“嗯,都挺好的。”余笙心不在焉的回答,眼神早已飘到了窗户外被微风拂动开来的青草上了。
倒不如说她在刻意回避这个问题。
“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我还是四年前的那句话,选择权在你手里边,怎么选是你的自由,没有人能干涉你。你只要记住,怎么选都好,别委屈了自己。”
余笙收回目光,看向成凛,他依旧还是那双装着星辰大海的眼睛。
思索片刻,余笙点了点头。
要说成凛,才是遭受非议,受到中伤最多的人。
从前玩世不恭的性子,经过成谜的无果恋情,一整个手臂的纹身,年少无知的那些叛逆事,都被搬到了众人眼前,让他变成了一个众人口中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
没有人在乎他现在或者以后的改变,没有人愿意试图了解他所做的努力和转变。
仿佛这些黑料,就是罪无可赦的铁证,就该把他钉在耻辱柱上,臭名昭著,人尽皆知。
他听够了那些肮脏言语,看够了那些暴力言论,收够了那些恐吓礼物,甚至是挨够了那些不公和冷遇。
团解散的时候,他就带着那把吉他,远渡重洋,飞也似的逃离了所有的是是非非,安静的去追寻他的音乐,他的流浪之梦。
“没人是不难的,也没生活是不苦的,你觉得值得就成。”
这是在年殊昀和许思朗回来之际,成凛说的一句话。
婚礼上,精致的小教堂里,神父庄严的宣誓,成凛吻上了身着洁白婚纱的未婚妻的嘴唇。
有成群的白鸽飞过,在彩色的教堂玻璃上划下弧线。
余笙坐在席间,与对面的年殊昀隔了一条过道。
年殊昀不是以成凛亲友的身份到场的,成凛的妻子是小有名气的模特,曾跟年殊昀有过几次合作,一直保持着联系,所以他是受了她的邀请。
成凛没表现出什么,还是一副笑脸。
余笙却觉得不痛快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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