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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浓墨重彩的傍晚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我拼命用手捂住嘴,才没让自己的嚎啕之声响彻云霄。
我确实成了怪物,金之疆深殿里噬人血命的怪物,一瞬两命,鲜血淋漓。就是我,亲自咬断了他们的头颅,撕扯掉他们的肢体,让鲜血浸透了这一片小小的四方天空和土地。
当晚,一群人就冲进了我的小屋,用利刃割我的头发,取我的血,说是不行此举,只恐不祥。听语气,好像是金之疆的巫人。零白说,在金之疆,断断不能得罪的就是巫人,就是疆母阿娘,也是要给八分面子的。
我未曾理会,只顾发了疯般的大声哭叫,仿佛院子外面,那个沾满血的魂灵,听到我这样无助悲惨的声音,便能能原谅我几分一般,而我的眼泪里却全都是那天晚上那张仰面上双眼里的满天繁星。
后来,我和零风曾坐在那棵大合欢上,聊起过那片记忆中最浓烈的火烧云,她很罕见的提了一大瓶酒,入口时冷得我龇牙咧嘴的,喝进去以后才觉得暖洋洋。
“初则不遇,无至于斯。”我举起酒坛子,嘻嘻哈哈尽是浑笑。
零风站在树枝上,衣带在风中飘的很高:“若逢无念,无畏相离。”
那时她的右手还在,也依旧还是我不喜欢的模样,从不会变着法的想着趣事一起开心,也不会怂恿我捕鱼抓鸟挖地上房……
可我,一瞬间,就泪眼朦胧。
每一个字,我都听得清清楚楚。
却又,什么都听不懂……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一开始不曾相遇,便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如果相遇了以后什么事情都不曾发生,只是擦肩而过,分离的时候也就不会这样生不如死
☆、再遇1
秋日的午后是清凉里还带着几分燥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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