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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意识到自己当年的错误。
她错了,她有罪,她忏悔。
傅泽越轻轻抚过她耳蜗,呵出一口气,“晚了。”
欠你的十年,我用余生作赔。
第2章 第二章
她实在说不上来她喜欢他哪里,好像哪里都喜欢,又好像哪里都不喜欢,但是喜欢是对的。
温谨那时还没意识到,忘记和分开依旧是这样的,毫无理由。只满心满脑地在自己的世界里臆想着未来,不明白有些人能说忘就忘,上一秒抽身,下一秒继续游戏人间;但有些人,喜欢上了就再也忘不了,好比天蝎座,拿得起放不下。
要是以前,她肯定觉得无法理解——有那么多时间喜欢别人,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点?
后来,血和泪的教训告诉她,哦原来她是个真天蝎。
让她算算,这大概是她沉沦于此四年,在那点微薄的回忆里日日需索以图饮鸩止渴。
她尝试过将他从那些的记忆里剥离。她也确实做到过,她有过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能想起过他,大约三个月左右,那段时间温谨过得很充实,忙着学习忙着社团忙着认识新的人新的世界。
但这段时间于她而言,已经足够长,长得像过了三年。
她以为这样的生活可以持续,可血淋淋的事实又告诉她,当微末与他相关的事出现在她面前时,那些汹涌而来的情绪轻易就像海水一般淹没了她的防线。
想了这么多,她似乎忘记说了,他叫江时景。
*****
温谨真正遇见江时景,是她高一的时候。那年温谨十四岁,带着一身莽撞与稚气,如愿以偿地遇见他。
事实上,温谨在三年前就知道他。那个时候温谨的想法大概是:他是真的活在小说中的人物,成绩优异、家世良好、待人温润有礼、打起篮球时帅气得很。
当她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听到这样的描述,她就这样想。
其实当时她还有一个想法——太过耀眼的人,跟她八竿子打不着。
那时温谨初一。
会发光的人即使你与他毫无交际,偶尔你也会为他所吸引,温谨没想到这句话在她身上得到了完美体现。
那段时间于她而言,算不得好,但也多亏了那段日子,她明白了作为学生的一个真谛——万物皆浮云,唯有学习真。
仿佛换了个芯子,一向跳得跟猴子样的温谨开始每天坚信着“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的八字箴言,沉默寡言夜夜奋笔疾书战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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