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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丝都要以为她已经忘掉罗拉了。
虽然这种事怎么说也不可能真的发生。
哥谭人的记忆力可以同时允许两种模式,一种是健忘,一种是铭记。调用哪种模式只看对方在他们的心里有多重要。
罗拉在杰丝心里有多重要?
他绝对重要,因为正是他帮助杰丝成功偷走了蝙蝠车的轮胎并将这些轮胎变成了钱,让杰丝远离了她曾经的人生。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说,他又不重要——他就像是一个突然闯入某个人生的过客,以蛮不讲理的态度改变了整个人生的走向。
如果将杰丝的一生写成一个故事,那么属于罗拉的这部分是要被读者嘲笑的:生搬硬造、毫无逻辑,就像一个恐怖故事里突然闯进卡通人物一样搞笑。
杰丝最终选择的处理方式是搁置那些属于罗拉的记忆。
对她来说“罗拉”更像是一种习以为常的标签。
最开始,每一次花钱的时候她都会想起来这些钱是罗拉帮她弄来的;渐渐的,这个念头就沉到了很深处,只有在一些偶然出现的梦里才会浮现出来;到最后,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情绪和经历都变得无比稀薄,也许再过上一段时间,就算是罗拉真的出现在她面前,她也不会当一回事了。
……真的可以不当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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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做什么?”有人大声问。
杰丝猛地回过头。
罗拉背靠在墙面上歪着头看她,口里含着一根棒棒糖。见杰丝看过来,他把棒棒糖从口中取出来,朝着杰丝所在的方向挥舞。
许久不见……他已经长得比她更高了,也变得更强壮了。单薄的长袖体恤完全遮挡不住他漂亮的肌肉——妈的为什么这家伙就算是肌肉也这么漂亮?
他穿着纯白色的上衣,头发依然长长的,在时头上扎了个乱七八糟的丸子——是真的乱七八糟而不是刻意做出的造型,他还穿了条花里胡哨的绿裤子,好像在裤子上集齐了绿色系的每一种颜色,到了脚上,他的袜子又变成白色的,但鞋子是非常夸张的金红色,即使在哥谭也闪闪发光。
这打扮……杰丝真不知道该怎么作评价才好。
她在原地站住了,不过没对罗拉的动作做出任何回应,见她这样,罗拉挥手的动作变得更大和更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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