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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是要去见一个“老板”,罗拉穿了一件经典款式的黑色长裙,浑身上下只在胸前点缀了一朵金色的珠花。

  阿尔忒弥斯看了罗拉一眼,摇头道:“这朵珠花对你来说太朴素了。”

  “难道我的美貌不足以点缀这身衣服吗?”罗拉十分臭美地回答,“服饰和珠宝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要我自己来说,我的骨骼最美,肌肉和经络次之,最后才是我的皮肉——至于覆盖在皮肉上面的衣服,那是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了。”

  阿尔忒弥斯没理会罗拉的发言,她转过身出去了,没一会儿就走了回来,在罗拉面前打开了一个盒子。

  其中赫然是一枚鸽蛋大小的蓝宝石。

  它晶莹剔透,在铂金托底的护持下,犹如一泓未曾接触过现代化污染的雪山泉水。

  罗拉目不转睛地看着它,露出惊叹的神色。

  “给你的。”阿尔忒弥斯说,“去换上你新买的那一身红裙子,再戴上这枚宝石吧——卡门。”

  “谢谢,阿尔。”罗拉甜蜜地说。

  她兴冲冲地接过了这枚宝石,抓起衣柜里的那条红色长裙,飞奔着去更换装束了。

  阿尔忒弥斯冷眼看着她跑开,听到隔壁传来悉悉索索的脱衣声后,她才掏出手机,低下头,发了条信息过去。

  “零号很喜欢礼物。”

  对面秒回了:“很好。”

  “她没问礼物是从哪里来的,也没问我为什么要给她这份礼物。”

  “她不会问愚蠢的问题。更不会明知故问。”

  阿尔忒弥斯翻了好大一个白眼,然后才耐着性子继续汇报:“她目前不打算离开哥谭,她想先在哥谭市完成任务再离开。她下一站打算去纽约。”

  对面没有再回复,于是阿尔忒弥斯就知道对方的态度了。

  罗拉几乎是掐着点出现在阿尔忒弥斯的面前:

  “我换好啦!是不是很好看!”

  她开心地拉开裙摆,摆了一个相当超模范的定格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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