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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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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检查。”

  另一边,罗拉谨慎地绕着哥谭市走了好几圈,边走边检查自己身上还有没有其它的追踪定位器。

  布鲁斯·韦恩这人真是……长得是好看,做人却太坏了。

  发好心救了他一命,他还要反过来在她身上放追踪器。

  说罗拉有多生气也不至于,就是有点不开心,不开心的同时又有点诡异的惊叹,觉得哥谭市果然卧虎藏龙,一个有钱的花花公子也有这么高明的一手。

  就他们相处的那么二十来分钟里,那家伙往她身上扔了足足三个定位器。

  要不是三个定位器发送的信号被她听到了,罗拉根本都不知道他做了这些。

  绕着哥谭乱走的时候罗拉也没闲着,用从泡面头那儿弄来的手机上网搜了一下布鲁斯·韦恩,浏览了和他相关的大部分新闻报道,很快就确定了布鲁斯·韦恩的定位:

  花花公子,极限运动爱好者,在正事上没脑子的傻瓜蛋,但出乎意料的,又是个很正派的慈善家,年年捐大笔钱给慈善机构,积极参与哥谭市的各种政治活动。

  总结来说,私德很糟,风评很烂,然而很有公德心,社会责任感也很强。

  ——是个还不错的好人。

  这么想的话罗拉就有点理解布鲁斯的行为了,平心而论,她忽然出现在酒店里确实是很有作案嫌疑的,而且这件事吧……也确实不能说和她毫无关系。

  罗拉一口气走到哥谭市的边缘才停下,在无数废弃的工厂高楼里挑了一个飞上去,坐在高楼的边缘上。

  从这个角度能很轻松地看到哥谭市的邻居大都会,一个风格和哥谭截然不同,被形容为“人间天堂”的城市。

  罗拉不太了解大都会,但那座城市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在她刚刚从哥谭的下水道钻出来时,大都会就在她的视线正前方。

  那一整座城市都被笼罩在灿烂的阳光之中,干净而整洁,优雅而温柔,仿佛在这座城市里,连灰尘都是半透明而且带香气的。

  当时罗拉就想,等她找到她的爸爸妈妈了,她就定居在大都会市。

  ——大都会肯定是那种用来给玩家休息养伤和体验日常生活的城市。

  看起来温暖宜居不说,距离乱得不行的哥谭还那么近,把家安置在大都会,在哥谭搞完事浪完一波就可以回家睡觉。

  而且听说大都会市的超级英雄是个很强力的英雄,住在大都会市,生命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至少比在哥谭更有保障。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喵学冲击、琴玖音、不如归去、我是一个好蛋哟~~扔了1个地雷!

  谢谢敐敄扔了2个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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