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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好明日行程,几乎所有人都想去帮忙寻找白根,毕竟无所事事的日子太过无聊。
陶蔚对这热闹景象抿嘴一笑,提起木桶里的白银粉条回屋找伊尔萨斯,上面还扣着三个木碗。
木碗是阿伦伯做出来的少有几个成品之一,率先献给族长和祭司,包括这次煮粉条,也给伊尔萨斯和齐拉姆兰尼丝留了。
陶蔚没有拒绝,这本就是她想出来的,也是她参与做的,给自己人留几碗不过分吧。
晃荡着回屋,伊尔萨斯正在帮忙压鞋垫。
陶蔚的休闲鞋差不多要报废了,跟着她走了这么久山路,实在支撑不下去。
穿惯鞋袜的脚底板很嫩,打赤脚是万万不行的,于是齐拉姆琢磨着替她做鞋子。
鞋面倒是简单,各种兽皮随意取用,就是这鞋底难办。
要采用轻薄贴合的兽皮一层层叠上去,刷点滑滑果胶粘连,再用石块压几天,直到缝制那天还要伊尔萨斯帮忙按住。
他的力气大,一只手轻而易举,然后齐拉姆拿着粗骨针一个个穿孔。
“阿麽,伊尔萨斯,快来尝尝新鲜东西~”陶蔚献宝似得把小桶提过去,在桌上把木碗一一摆开。
“你做的那什么粉成了?”齐拉姆抽空笑着问道。
陶蔚点点头,凑过去看他们纳鞋底,道:“你们做的好像也要成了啊!”
慢工出细活,这鞋底弄了好久呢,她连个针都插不进去,因为果胶干了之后硬邦邦的。
“阿麽先停一下。”伊尔萨斯伸手阻止了她。
齐拉姆很喜欢折腾针线活,以前就给他做了很多兽皮衣,只有他在的时候才会乖乖听话按时休息。
两人坐到餐桌前吃粉条,陶蔚问了下,兰尼丝阿麽带着泡泡出去了,刚在灶台那边没看见他们,估计又是去了湖边。
小人鱼也不知怎么回事,在水里完全不怕冷,两天没给他泡水就要哭。
粉条得到齐拉姆大加赞赏,伊尔萨斯也说好吃,这会是部落日常饮食中的大突破。
土豆和红薯都能作为主食,可惜目前数量太少了,留着做种比较重要。但是白根不一样,那么广阔的一片林子,估计可以搜罗出很多很多。
单单一棵树,底下的树根纠旋交错,就能挖出几麻袋白根。
这样沉甸甸的收获,让部落里每一个人充满欣喜。
兽人们扛着石锄,在林子里穿梭着,那些粗糙的兽皮不能做成衣服,全部变成兽皮袋,因为这个季节找不到藤蔓做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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