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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几人住在同一屋檐下, 齐拉姆有东西给她都要使唤伊尔萨斯。

  她都已经答应结成伴侣了,哪还需要人献殷勤?齐拉姆的心思太好猜了。

  “它可以防止你被刮伤, 穿上不许脱下来。”

  他这样一说, 陶蔚才发现居然有两套,一模一样的款式, 上衣和下裤。

  之前天气热,野牛皮再好也穿不住, 现在这气候却不怕它闷了, 两套正好洗换。

  哞哞兽体型巨大, 一张皮革足够做陶蔚两身衣服, 部落围猎的时候抓到它的次数较少,这防御性极强的兽皮不多,显得有点珍贵。

  伊尔萨斯又拿出一根黑色的小骨刺,只三十厘米长,小巧轻便犹如一把匕首。

  “看着有点眼熟哦,你之前磨的那一个?”陶蔚抿嘴偷笑。

  伊尔萨斯没有否认,把小骨刺递给她,道:“知道怎么携带吗,别伤到自己。”

  “……我有那么蠢吗?”陶蔚有点不服气。

  她拿过骨刺在手里握了握,尖利的一头就那么暴露在空气中,没有任何防护,好像是存在安全隐患?

  自从小刀的刀刃卷了边,就被她收起来了。它的功能已经不足以满足陶蔚的需求,所以作为穿越而来的纪念品,被收藏起来。

  现在重新拥有自己的武器,陶蔚还挺开心的,她决定先给它做个‘刀鞘’。

  用兽皮裹上两层,保准它万无一失。

  陶蔚抱着衣服和骨刺,装备齐全,是不是该下山打怪了?

  伊尔萨斯确实有意带着她下山一趟,想要寻找巨大的树木,就得走远一些。

  在听到鼓声的一刹那,他就知晓这东西对部落的重要性了。

  方圆百里,靠它传音,一旦部落有突发状况,就能及时召回外出的兽人们。

  稍晚些齐拉姆和兰尼丝回来了,后面还跟着个罗丽,手里抱着小人鱼泡泡。

  “你们怎么都走一块了,”陶蔚笑着招呼一声,转而向齐拉姆道谢:“齐拉姆阿麽做衣服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呢~”

  “你该正式叫阿麽了吧?”兰尼丝温婉一笑。

  听见这话,齐拉姆双眼更亮,她本身就喜欢陶蔚,终于要做一家人了,想想就开心。

  “伊尔萨斯要带你出去,可一定要当心啊……”她实在怕极了陶蔚发生意外的那几天。

  很想劝阻儿子把陶蔚留在部落,但是反过来思索,也许还是他身边更安全?为此齐拉姆纠结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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