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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走了,剩下几人在溪边架起小火堆,拿出龟壳烧水。
这是陶蔚要求的,在遇到溪流的时候,时间充足就要烧开水,放凉后装入各自的水囊里。虽然山泉很清澈甘甜,但也怕会有寄生虫,预防还是必要的。
阿焦伯兄弟下河趟了一回,确保底下没有危险生物,大家才安心在边上休憩。陶蔚趁机洗洗脸洗洗脚,这大热天的可把她闷坏了。
溪边绵软的杂草堆里,还有好几窝鸟蛋,大家不客气的全给搬空了。在烧水的空档给煮了吃,人手一个,再给外出的两人留了些。
“我们这么几个人,也能成为一个部落吗?”西蒙甩着脚丫子问道。
“怎么不能?”齐拉姆笑着接过话头,“我曾经听老人说,乌沙鲁也是从十几个人慢慢壮大的。”
因为这片大陆太宽广了,森林里是各种野兽的地盘,兽人必须扎堆抱团,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那要多久啊……”西蒙撅了撅嘴,虽然她很喜欢跟着陶蔚,但同时也是个爱热闹的人,就他们几个会不会太冷清了。
陶蔚对此却不担心,她扬扬眉道:“知道我为什么不想离豹族部落太远吗?”
不仅仅是想就近方便,她很笃定一件事:“因为我们会创造一个比豹族更好的部落,把他们都吸引过来。”
豹族兽人骁勇善战,他们的速度以及耐力非常出色,所以才敢在草原上驻扎。一来草原有他们更加喜爱的食物,二来他们有底气在没有植物遮掩的平原竖起帐篷。
没有树木,他们的部落经常会被盯上,夜晚的攻击更是常有的事情,尽管那一带是他们的地盘,但总有不开眼的兽类接近。
所以,那些住在部落外围的人是很危险的,通常是老人残疾或者性格老实的人,若是有更好的住处,相信他们会做出正确的判断。
短暂的休憩过后,伊尔萨斯两人回来了,他们扛着一头野鹿,陶蔚认不出具体是何品种,但是长长的鹿角还挺好辨认的。
他们向不远处那座秃顶的山前进,俗话说望山跑死马,瞧上去近在眼前,却愣是走了半个下午。
在临近日落之时,一行人终于来到山脚下,亲眼目睹它的真容。
凑近了才看清,这不是秃顶的山峰,那炮口似得形状,结合山脚下的奇石,这分明是一座喷发过的火山啊!
“真是奇妙~”西蒙的阿麽发出一声喟叹。
他们正站在一片低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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