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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蔚挑挑眉,她还没开始劝说呢,就做好决定了?掏出自己被撕裂的衣服,她淡淡道:“我们需要一个安全的住所,还有彼此信任的族人。”

  那种背后捅刀子的小人也许避免不了,生活已经够困苦了,难道不该把精力放在建设上面吗?

  “我希望我能够给你提供点用处,至少在鞣制兽皮方面。”奇肯抖了抖手上一张巨大的兽皮,红褐色的,看着有些眼熟。

  那是来自哞哞兽身上的皮革。上回伊尔萨斯和陶蔚外出的时候猎到的,他塞给奇肯,让他处理完成把兽皮交给陶蔚。

  夏季已经来临,穿这种兽皮当然太热了。但在冬季,这是很能起到保暖的、轻便不可多得的兽皮,重点还是它的韧性。一般的骨刺和爪子都很难划开它,可以很好地保护像陶蔚这样弱小的人。

  奇肯这样的手艺人理当受到尊重的,但乌沙鲁部落真的太小了,百来个人当中,也不是天天都有兽皮给他做,并且鞣制一张兽皮的报酬极低。

  “没有人是累赘,谁都会派上用处。”陶蔚收起自己手上的棉质衣服,已经变成三个碎布了,看来只能当成毛巾使用,省着点,这三片还能坚持一些时日。

  “伊尔萨斯的手真的没事吗?”罕德鲁低头凝视自己的瘸腿,当初他就是那样受了伤,才导致了眼前这个后果。

  他已经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奔跑跳跃,在危险的丛林里,这是致命的。伊尔萨斯是部落里的勇士,这样一个年轻人,若是因此残疾,等待他的又会是什么?

  陶蔚摇摇头,她也不敢打包票,伤到骨头可大可小,这里没有任何医疗设备,她无法准确判断伊尔萨斯受伤的程度,只能希望那些草药可以治好他。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二天,三人早早起来迎接第一缕朝阳,既然决定要走,当然要先做好准备工作。

  天气炎热,他们想要制作干粮带上路,显然是不适宜的,并且手头的盐已经所剩无几,不太够他们腌制食物。

  族人得知他们打定主意要离开部落,甚至同行的还有伊尔萨斯时,大家都非常惊讶,甚至有些慌乱。

  “为什么伊尔萨斯也要离开了呢?难道他的手……”才刚失去族长不久,部落勇士又要走,这种变故让很多人无以适从。

  祭司来到伊尔萨斯的帐篷前,她要问清楚原因。

  奇拉姆接待了这个肥胖的雌性,除了与神明沟通,这位祭司平时很少干预部落里的决定,她是和善的。

  “这里已经不再安全了,我们要去往别处,盖一个石洞。”奇拉姆这样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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