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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这话,长风果然不敢动了,屏息静气地等明朗上药。
先前没注意,等把脚丫子抓在手里了,明朗才发现长风的脚比手还要伤痕累累,东红一块,西青一片,脚趾关节还有没痊愈的冻疮疤,脚底粗糙得刺手,脚趾甲有钙化的趋势。
明朗想起之前让张婶清理谢长风的旧衣服,在扔掉的东西里,他看到她从老家穿来的那双胶鞋,鞋底破了老大的窟窿,也不知以前的冬天,她是不是就靠着一双破鞋度日。
长风知道自己脚丑,羞得全身微颤,又不敢把脚抽回来,带着哭腔请求道:“哥,别看我的脚,别看……”
明朗这才回过神来,他没说什么直接打开瓶盖喷药。
嘶——嘶——
空气里立刻散出了中药味,呛鼻微苦,像极了谢长风此时的心情。
她从小到大受过那么多伤,除了打猪草从山坡滚下断了肋骨的那次躺了五天外,其他时候连药都不怎么吃。
皮外伤对做农活的孩子来说,寻常得好似被蚊子叮,便是再严重的伤口,拖上几个月也就不痛了。
像这样被人珍而重之地握在手里,一遍遍细致的上药,是谢长风梦里都不会出现的景象。
长风不是个爱做梦的人,也从来没有做梦的资格。
当城里的孩子知慕少艾,青春萌动时,她在爬二十公里往返的山路,当少女在灯下为男生辗转反侧时,她早带着疲惫沉沉睡去。
肩负生计与家庭的前途,是山区孩子青春期的必修课,疲于奔命的他们,能笑着面对每日朝阳,就是生活中的小确幸了。
跪在床边的明朗神情专注,喷完红瓶后,掐着时间又拿出白瓶,他抿着唇,鼻尖有细小的汗珠,长睫半合,在眼下投出茸茸的影子。
喷上脚的药剂是冰凉的,而底下托着脚腕的手则是温热的,一冷一热夹着长风,让她没由来地生出些感伤。
游过大海的鱼,不再向往小溪,越过山顶的鹰,不再留恋树梢。
见过明朗的长风,很难再找到比他更令自己心动的男生。
“早晚喷两次,要是还疼得厉害,就要去医院。”
明朗起身,收好药瓶丢还给谢长风,“听明白了?”
“嗯。”
长风伸手去接,到手的除了两只药瓶,还多了个手掌大的纸袋,包装精美,封口缠着一圈细丝带。
长风疑惑抬头,就看见明朗不自然地扭过头,咳了一声,“今天不是你生日?”
生日?
长风一怔,自己的生日还有大半个月,怎么……她转了转脑子,这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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