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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长风啊。”

  明朗见他妈要走,突感不妙——难道要他陪着那傻子买衣服?

  “哦,买完衣服她说要去洗手间,我就先走了。”

  严宝华拢着大衣,轻描淡写地说:“不用管她,玩你的去吧。过两天你爸回来,就别出门了。”

  明朗送走了严宝华,无所事事地在商场里转着,手机找了几个人都没回音,他们那帮夜猫子,不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

  见时间还早,明朗索性上楼,去看看有没有早场电影可看。

  益成百货是这两年新建的高档商场,楼层设计精妙,大堂中空,几盏璀璨的水晶灯从顶楼吊下来,成为商场一景,据说这些灯就花了好几千万。

  乘电扶梯时,明朗下意识地瞥向水晶灯,眼风却扫到一个趴在三楼栏杆处的身影,正举着手机上上下下地拍水晶灯。

  出入这商场的人非富即贵,如此傻缺的行为,也只有一人能做得出来。

  明朗停在三楼的电扶梯旁,眼神看向上行电梯,糟心得要命。

  管吧,那人跟行为都太掉价,实在丢脸;不管吧,就那傻逼样,怕是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

  明朗搭在栏杆上的手指轻敲了几下,长吐了口气,转过身,不耐烦地冲正拿着手机猛拍的谢长风叫道:“喂,过来。”

  语气活像唤街边的流浪狗。

  谢长风听到声音,转头看见明朗,眼睛倏地亮了起来,蹭蹭就朝他跑了过去。

  “明朗哥!”

  她身上换了套运动服,也是明朗的旧衣,略大了些,手腕跟裤腿挽了好几道折,脚下是一双旧得有些破烂的运动鞋。

  这样的流浪狗,除了自己也不会有人捡了。

  明朗在心里又叹了口气,眼神扫过谢长风手里挎着的Adidas纸袋,随意问道:“衣服买好了?”

  “嗯,阿姨给我买了一整套,衣服裤子都有!”

  谢长风还戴着口罩,看不见表情,但那双弯成月牙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

  一套阿迪达斯就高兴成这样,真是给块肉就能拐跑。

  不知怎的,见谢长风高兴,明朗也觉着心烦,他低头打开手机,不再跟谢长风对视。

  “知道怎么回家吗?”

  “我知道小区的名字和地址。”

  谢长风的声音沙哑,但带着掩不住的开心,“我会坐公交车,看看站牌就明白了。”

  公交车?

  从江北区回他家,开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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