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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风啊。”
明朗见他妈要走,突感不妙——难道要他陪着那傻子买衣服?
“哦,买完衣服她说要去洗手间,我就先走了。”
严宝华拢着大衣,轻描淡写地说:“不用管她,玩你的去吧。过两天你爸回来,就别出门了。”
明朗送走了严宝华,无所事事地在商场里转着,手机找了几个人都没回音,他们那帮夜猫子,不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
见时间还早,明朗索性上楼,去看看有没有早场电影可看。
益成百货是这两年新建的高档商场,楼层设计精妙,大堂中空,几盏璀璨的水晶灯从顶楼吊下来,成为商场一景,据说这些灯就花了好几千万。
乘电扶梯时,明朗下意识地瞥向水晶灯,眼风却扫到一个趴在三楼栏杆处的身影,正举着手机上上下下地拍水晶灯。
出入这商场的人非富即贵,如此傻缺的行为,也只有一人能做得出来。
明朗停在三楼的电扶梯旁,眼神看向上行电梯,糟心得要命。
管吧,那人跟行为都太掉价,实在丢脸;不管吧,就那傻逼样,怕是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
明朗搭在栏杆上的手指轻敲了几下,长吐了口气,转过身,不耐烦地冲正拿着手机猛拍的谢长风叫道:“喂,过来。”
语气活像唤街边的流浪狗。
谢长风听到声音,转头看见明朗,眼睛倏地亮了起来,蹭蹭就朝他跑了过去。
“明朗哥!”
她身上换了套运动服,也是明朗的旧衣,略大了些,手腕跟裤腿挽了好几道折,脚下是一双旧得有些破烂的运动鞋。
这样的流浪狗,除了自己也不会有人捡了。
明朗在心里又叹了口气,眼神扫过谢长风手里挎着的Adidas纸袋,随意问道:“衣服买好了?”
“嗯,阿姨给我买了一整套,衣服裤子都有!”
谢长风还戴着口罩,看不见表情,但那双弯成月牙的眼睛里盛满了笑意。
一套阿迪达斯就高兴成这样,真是给块肉就能拐跑。
不知怎的,见谢长风高兴,明朗也觉着心烦,他低头打开手机,不再跟谢长风对视。
“知道怎么回家吗?”
“我知道小区的名字和地址。”
谢长风的声音沙哑,但带着掩不住的开心,“我会坐公交车,看看站牌就明白了。”
公交车?
从江北区回他家,开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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